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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新昌强拆报刊亭引争议 官方称因影响行车视线

来源:京华时报

  京华时报讯16日起,浙江绍兴新昌县将拆除城区范围内所有已设置的报刊亭,城管局称路口报刊亭影响了行车视线。而由此带来的一系列问题,当地还没有拿出妥善的解决方案。

  城区报刊亭面临强拆

  吴玲妃是新昌县的一位报刊亭经营户,从事这一行当已经十多年。今年7月下旬,她接到了由新昌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新昌县文明县城创建领导小组办公室和新昌城市道路交通拥堵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联合下发的一纸通知。通知称,16日起城区内不能设报刊亭,15日前要迁移,逾期不拆将强制执行。

  为什么要拆除这些报刊亭?新昌城管局副局长张炎敏解释说:“新昌报刊亭有个特点,基本都在路口,占用人行道,转弯视线影响比较大。而且,报刊亭基本上已变味,买卖报纸变成经营杂货或者饮料香烟。”

  早在去年3月,当地政府就曾下发通知,要求经营户自行迁移或拆除报刊亭。虽然最后未见具体行动,但由此带来的影响却较为深远。因为害怕被拆带来损失,不少经营户从今年年初开始就停止进货,当地老百姓购买书报也就成了一件麻烦事。

  对于这次拆除报刊亭的行动,记者在当地也进行了随机采访。不少年轻人表示无所谓,而一些上了年纪的市民则表示惋惜。对此,张炎敏表示与宣传部门沟通过,考虑下一步在不影响交通、视线对市容又没有影响的位置再设置报刊亭。

  经营户担心生活保障

  据了解,目前报刊亭的经营者普遍年岁较大,学历不高,家庭经济状况一般,这中间不乏残疾人、双下岗职工等等。报刊亭拆除之后,他们的生计该如何解决?这是经营户们目前最为担心的。对于这个问题,当地表示并没有纳入考虑范围。

  张炎敏说:“我们具体也没什么安排。因为当初他们签订的合同不是跟我们签的。我们是跟报业跟社区签合同的。这个是跟邮政局签的。租赁期2013年3月1日到2014年3月1日。所有报亭现在都已经到期了,而且去年我们都没有续订。”

  据张炎敏介绍,将要拆除的32家报刊亭中,除6家属于个人出资,其余26家报刊亭是由城管部门租赁给新昌县邮政局、街道社区和绍兴报业传媒集团,再由这些单位转让给现在的经营户经营,并收取一定的费用。截至目前,城管部门与新昌县邮政局等单位的合约期限已满。

  记者在采访中证实,在合约期外,部分经营户仍有签租赁协议并交付租金。报刊亭经营户陈彩英,在7月24日与当地湖莲潭社区居委会签订了租赁合同,约定租赁期从9月1日至明年8月31日,目前已交纳半年租金1500元。

  (央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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