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南网9月15日讯(海峡都市报记者 朱敏敏) 男童小军(化名)今年3岁,今年刚入学闽清省璜镇三新村下垅小学附设学前班。最近,他因摔伤暂时无法重返校园。据小军的家长说,孩子是8日下午在学校内摔伤的,目前已转入省立医院治疗。就孩子摔伤一事,家长认为校方存在处理不及时、善后不积极等问题。对此,校方说,事情刚发生不久,就赶上家长来接孩子。
家长质疑 校方延误治疗
根据省立医院的诊断,小军母亲王女士称,孩子“左侧手肘骨折错位”,经石膏固定后,预计今天将进行手术。
王女士称,小军是9月初才入学省璜镇三新村下垅小学附设学前班的。事发后,王女士“从学校听说”,8日下午3点多(此时距放学还有一节课时间),小军在校内草坪上摔伤,但直至下午4点,她婆婆去接孩子放学时,才发现小军手臂肿胀,忙将其送医治疗。
王女士据此认为,事发后校方没有第一时间告知家长,延误了孩子治疗。小军被送医后转省立医院治疗,目前已花费8000多元医疗费。王女士还提出,事发后,校方处理不积极,孩子住院至今,校方未主动关心孩子伤情,也未派人来看望。
校方解释 事发放学前夕
昨日下午,记者联系上小军班上的鲁老师。她说,事发时间为当日下午3点45分,时值放学前,小军在校内草坪上玩耍不慎摔倒。当时她和另一名老师都在现场,赶紧上前抱起孩子,随后放学时家长来接孩子,小军被送医。
鲁老师说,事后她担心引起不必要的冲突,所以并未直接询问孩子伤情,而是打电话给孩子的亲戚询问情况。校方已将该情况上报给学区领导,并告知孩子家属,先用意外险等进行报销,其他善后事宜之后再协商。下垅小学的张校长也称,事发地点位于校内,事发时间是当天下午3点45分,学校方面已将情况向学区汇报,但其对赔偿事宜尚不知情。
鲁老师称,王女士曾告诉她,“小军的智力比同龄孩子差一点。”但小军的父亲表示,“孩子的智力没有问题,只是语言方面的发育比较迟。”
律师分析 校方需担责
福建元一律师事务所的佘雷律师认为,学龄前儿童无自我保护能力和安全意识,需校方根据孩子的智力水平和行动能力对其进行照顾。孩子送到校园后,监护人对儿童的监护职责转移给了学校,由校方代为行使监护和看管职责。在此期间,孩子发生人身伤害事故,校方存在一定过失,依法应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佘雷认为,若孩子确实存在智力相对较低等情况,且家长已向校方做了如实说明和交代,校方也同意接收孩子,就应给这类孩子特殊照顾;若家长没有交代,校方把其当成正常孩童对待,一旦发生意外,家长也应承担一定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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