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5日上午,习近平主持召开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十六次会议,会议再次审议了司法体制改革的相关内容,并通过了司法体制改革领域的三份文件。
自2014年1月22日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召开第一次会议以来,到现在20个月时间里,已经召开了十六次会议,平均1.25个月开一次会。
澎湃新闻(www.thepaper.cn)统计发现,十六次会议里,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司法体制改革领域的相关文件(这里的司法体制改革包括了公安改革)。
司法体制改革名副其实地成为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会议上的第一议题。
历次深改小组会议上通过的司法体制改革文件
2015-09-15 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深化律师制度改革的意见》、《法官、检察官单独职务序列改革试点方案》、《法官、检察官工资制度改革试点方案》。
2015-08-18 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完善人民法院司法责任制的若干意见》、《关于完善人民检察院司法责任制的若干意见》。
2015-06-05 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完善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制度的意见》、《关于招录人民法院法官助理、人民检察院检察官助理的意见》、《关于进一步规范司法人员与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接触交往行为的若干规定》。
2015-05-05 第十二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改革试点方案》、《关于完善法律援助制度的意见》。
2015-04-01 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人民陪审员制度改革试点方案》、《关于人民法院推行立案登记制改革的意见》。
2015-02-27 第十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规定》、《深化人民监督员制度改革方案》。
2015-01-30 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决定进一步深化司法体制和社会体制改革的实施方案》。
2014-12-30 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进一步规范刑事诉讼涉案财物处置工作的意见》。会议还就全面深化公安改革等问题进行了研究。
2014-12-02 第七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最高人民法院设立巡回法庭试点方案》和《设立跨行政区划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试点方案》,建议根据会议讨论情况进一步修改完善后按程序报批实施。
2014-06-06 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司法体制改革试点若干问题的框架意见》、《上海市司法改革试点工作方案》和《关于设立知识产权法院的方案》。
2014-02-28 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深化司法体制和社会体制改革的意见及贯彻实施分工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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