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秋、国庆将至,最高人民检察院、商务部等单位近日相继发文,要求下级单位落实八项规定、坚决纠正“四风”,严查节日期间公款送月饼等违纪行为。
节假前后通常是官员违纪高发时段。八项规定以来,全国各地有不少官员因为中秋月饼受到处分——
2013年中秋节前夕,广西网友发帖举报广西梧州市藤县太平镇政府“巧借名目,以工会名义公款向干部发放月饼,每人3盒,每人价值估计为200元,总价估计为1万元”。这一信息受到各方关注,梧州市、藤县纪检监察部门随后介入调查。
经调查,网友举报基本属实。太平镇党委书记、镇长、镇人大主席等在中秋节前夕共同商定由政府出钱、以工会名义为80多名机关干部职工发放月饼,每人1.5公斤。9月13日月饼送至镇政府,当天已有30多人领取,但晚上即有人举报此事。
随后,藤县太平镇相关领导干部因严重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以及中央纪委、自治区纪委关于坚决刹住中秋国庆期间公款送礼等不正之风的通知精神,“顶风违纪”被通报批评。
据广东省纪委官网消息,2013年3月至11月期间,广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归集部部长胡传定与下属杨某、李某、林某等人,直接用公款多次购买消费卡、月饼、食品等,违规公款消费9笔共计48972.8元。胡传定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规购买发放到单位或个人的所有物品按价退缴。
2014年,距离中秋节还有一个月,中纪委就开通“公款送月饼”举报窗口,邀群众举报中秋公款送月饼、礼券等行为。随后,每周通报典型案件。
2014年8月18日,中纪委官网发布通报,北京环兴街区清洁服务中心因公款买月饼被点名曝光。 据通报,北京环兴街区清洁服务中心法定代表人、经理王少忠,用本单位公款购买月饼30盒,作为节礼发放给包括其本人在内的本单位管理人员,被处以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一周后, 2014年8月24日,又有两起月饼违规案被点名。广西柳州市鱼峰区园林绿化管理所所长李樑因同意本所全体职工收受由私营企业负责人赠送月饼券,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并被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点名通报批评;陕西商洛市商州区沙河子镇中心卫生院院长翟红卫因违规给职工发放月饼,同样受到警告和中纪委通报。
2014年9月9日,中纪委再次通报全国各地177起“乱发补贴福利”典型案件,其中包括三起“月饼违规”:福建省泉州开发区实验学校校长、党支部书记胡福进违规公款聚餐、发放月饼券,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湖南省湘阴县民政局中秋节违规发放月饼,党组书记、局长庞国荣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党组成员、副局长左重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广西壮族自治区通报来宾市武宣县东乡镇松响水库工程管理所主任罗骏礼公款购买月饼、公款旅游和违规使用公车,受到行政记过处分。
在严密的“月饼禁令”和点名通报下,近两年月饼歪风得以遏制。有媒体报道,中秋节,一些党政机关干部对送月饼者唯恐躲避不及,开玩笑说“不要送月饼,千万别害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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