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江南都市报记者杨洋报道:9月15日,南昌经开区的熊女士一家人还在为妹妹小曹两个户口要注销一个的事情来回奔波。
一个人怎么会有两个户口?这得从19年前说起。19年前,小曹刚出生没有多久,被亲生父母送到熊女士家。没多久,熊家给她取名熊某琴,并上了户口。但是,小曹5岁时,又被亲生父母接回家,在蛟桥派出所给她上了户口,取名曹某芯。
这么多年来,小曹一直用曹某芯的身份读书生活,目前已读大学了,也没遇到什么问题。最近,熊家要办医保,户口本上多了熊某琴。
“我妹妹已经被她亲生父母领走了,我们就不可能再给她办理了,但是想给注销户口却没那么简单。”熊女士说,当时他们所在户籍属于新建县,后来被划到经开区。
“当时给我妹妹办理户口的是现在的新建县乐化派出所,可现在我们又归白水湖派出所管,而我妹妹目前的户口又在蛟桥派出所。”熊女士说,遇到这种情况,他们不知道该找哪里了。
记者了解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规定,公民应在经常居住的地方登记为常住人口,一个公民只能在一个地方登记为常住人口。
“早期的户籍材料都是纸质的,登记时也没有现在这么严格。”南昌市公安局经开分局户政大队相关负责人介绍,小曹这样的情况,需要本人先提出申请,然后亲生父母和养父母户籍所在地村委会或其他部门证明“这两个人为同一个人”,然后民警再去核实,如果核实无误的话就可以注销一个户口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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