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日,日本参议院通过新安保法案,意在解禁战争权。新安保法与日本“和平宪法”相抵触,舆论一片哗然。新安保法“新”在哪?又有哪些值得注意的“点”?
1.新安保法使向海外派遣自卫队成为可能,允许日本向“应对国际冲突的别国军队提供后方援助”。
此举冠以和平之名,却是对宪法规定的和平主义的践踏。此前每当要派遣自卫队,国会都要制定特别措施法。现在有了这项可以向别国部队提供后方支援的“恒久法”,则可以随时根据需要向海外派遣自卫队。
2.新安保法成为实现日本自卫队在全球范围展开行动的依据。
日本防卫省官员说,通过灵活运用安保法, 无论是给日本的和平与安全造成影响的事态,还是并未直接与日本有关的国际纷争,“都可以以后方支援的形式将自卫队派遣到全球任何地点”。
具体表现为,《武力攻击事态法》(修正案)中增加了“存立危机事态”作为行使条件,规定即使日本没有直接受到武力攻击,只要与日本有密切关系的他国受到武力进攻、日本存亡遭到威胁、并且没有其他恰当的应对手段时,自卫队可以行使武力。
3.新安保法将活动范围扩大为“正在发生战斗行为的现场以外”,援助范围包括提供武器弹药、为战斗机加油等。
日本《联合国维和行动法》进行了修改,自卫队在联合国维和行动中的活动范围扩大到了“驰援护卫”等,原本只限于自身防卫的武器使用标准也被放宽,允许自卫队执行维持治安任务。
4.旨在朝鲜半岛有事时允许自卫队向美军提供后方支援的《周边事态法》更名为《重要影响事态法》,删除了日本周边这一地理限制,中国南海被纳入范围,援助美国以外的其他国家军队也成为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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