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昆明9月24日电 (记者 胡远航)24日上午,昆明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公布一二一大街致3人死亡交通事故调查鉴定结果:肇事双方均不涉酒驾毒驾,其中,肇事摩托车车速高达160.1公里/小时。
13日晚23时15分许,一辆无号牌“宝马”两轮摩托车沿一二一大街西向东方向逆行至一二一大街与天君殿巷交叉口时,与从巷内左转驶出的云AAD165“长安”牌微型车相撞,最终导致微型车驾驶员王某、摩托车驾驶员余某及乘客苏某3人死亡。这是昆明市近20年来首起发生在二环以内死亡人数达3人的交通事故。
昆明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二大队大队长杨俊通报称,经调查鉴定,肇事双方均不涉酒驾毒驾,不涉及飙车及追逐驾驶;肇事微型车和摩托车转向等功能齐全有效;微型车驾驶员王某所持驾驶证合法有效,但摩托车驾驶员余某无摩托车驾驶证;此外,肇事摩托车为无牌无证车辆,事发时车速达160.1公里/小时,远超出事路段最高限速。
杨俊透露,目前,摩托车归属尚不明确,案件还未进入责任认定程序。相关赔偿等事宜将会依法进行处理。
作者:胡远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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