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天都市报讯 青山一对老夫妻用半生积蓄买了一套二手房,后发现此房被鉴定为危房。他们向房主提出退还房款,但遭到拒绝。这对老夫妻将房主告上法庭。记者近日获悉,法院判令房主将10万元房款退还给这对老夫妻。
去年6月,青山的朱婆婆在房产中介登记了自己名下一套80平方米的二手房。没多久,一对老夫妻看中了朱婆婆这套房。双方以30万成交,签订合同后,老夫妻给朱婆婆支付了10万元,双方约定余款分两次付清。
签订合同不久,老夫妻听说自己买的房子是危房,并得到青山房产局的核实。老夫妻找到朱婆婆,要求解除合同,朱婆婆拒绝。老夫妻去年11月将朱婆婆告上法庭。
青山区法院审理此案认为,依照规定,原告的行为可以认定为重大误解。因重大误解签订的合同,依法可以撤销。法院最后判令,撤销双方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被告应当返还原告已支付的购房款1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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