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南京9月28日电 (徐珊珊)“我不可能打宝宝那么重。”9月28日下午,在南京市浦口区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南京“虐童案”案上,被告人李征琴否认孩子受轻伤一级,并称公安机关在鉴定程序方面违法,学校方面为报复行为。
“我不接受伤情鉴定结果,一我不是故意伤害,二我没有打得那么重。如果当时就把报告交给我,我会重新提出鉴定。”对于伤情鉴定通知书的认定,李征琴表示不接受。
李征琴称,公安机关在讯问时,没有告知其鉴定意见。签订通知书日期本为4月22日,但承办警官让其承认于4月5日签订。李征琴表示从拘留到取保候审出来之前没有看过任何伤情鉴定。
对此,在鉴定程序方面,李征琴提出两点异议,公安机关向鉴定部门移送了4份送检经过,是4个不同版本的送检情况,并且在刑事立案过程中没有任何法律依据就将其拘留。此外,她认为检查孩子过程应该靠眼睛来判断,不需要拍片子;法律规定应当有两名以上的法医,而当时只有一名法医在场。
此外,李征琴还认为学校方面存在报复行为,“这次打孩子的事,巩老师没有问过我,还没有立案就报警,在网上发,剥夺了我们监护人的权利。”
作为本案的报案人与证人,巩老师与案子存在重大利害关系。“我对巩老师有看法,教学水平不谈,责任心不够,年级时9个班,他们班全年级最差。”对于辩护人的发问,李征琴回答说。
截至发稿时,此案仍在南京市浦口区人民法院在第十二法庭公开庭审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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