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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伯权被提请免去省民政厅厅长 被提任人选发言

来源:华商报
昨日,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22次会议在西安开幕。省人大常委会主任赵正永主持第一次全体会议。

  昨日,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22次会议在西安开幕。省人大常委会主任赵正永主持第一次全体会议。

  常委会组成人员先后听取了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李晓东作的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和《陕西省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执法检查情况的报告;省人大常委会秘书长唐俊昌作的关于《陕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确定宝鸡等九个设区的市开始制定地方性法规的决定(草案)》的说明;省人大法制委员会副主任委员顾东武作的关于《陕西省旅游条例(修订草案)》修改情况的汇报;省人大法制委员会副主任委员何少林作的关于《陕西省地下水管理条例(草案)》修改情况的汇报;省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主任屈方方作的关于《陕西省地方立法条例(修订草案审议稿)》的说明;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局长王吉德所作的关于《陕西省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修订草案)》的说明和我省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情况的报告;省水利厅厅长王锋作的关于我省重点水利工程建设情况的报告。

  被省长娄勤俭提请任命的省民政厅厅长人选赵政才、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厅长人选冯力军在会上作表态发言。

  娄勤俭还提请免去郭伯权的省民政厅厅长职务、翟四虎的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厅长职务。省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提议任命翟四虎为省人大常委会人事代表选举工作委员会副主任。

  上述人事议案将于9月30日在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22次会议第二次全体会议上进行表决。

  《陕西省旅游条例(修订草案修改稿)》

  农家乐不得开在河道

  今年8月初,由于山洪暴发,在秦岭小峪一家农家乐就餐的9人被洪水冲走。此事对乡村旅游的安全敲响了警钟。提请本次会议审议的《陕西省旅游条例(修订草案修改稿)》专门增加了“乡村旅游”一章,对乡村旅游做出规范。

  条例规定,乡村旅游经营者不得在河道、峪沟以及山体滑坡、泥石流、洪水等自然灾害易发的危险地带开展旅游经营活动。

  旅行社及其从业人员不得未经游客同意转团并团;不得向旅游者提供虚假旅游信息、发布虚假广告、隐瞒真实情况或者提供质价不符的服务;不得纠缠、胁迫旅游者购买旅游商品或者服务;不得向旅游者索取小费,向其他旅游经营者给予或者收受回扣;不得擅自变更旅游行程安排或者中止旅游服务,拒绝履行合同;不得以低于成本的价格招徕、组织、接待旅游者。

  景区接待旅游者不得超过景区主管部门核定的最大承载量,可能达到最大承载量时,景区应当提前公告,向上级部门报告并及时采取疏导、分流等措施。

  针对有些景区随意涨价的问题突出,此次特修改完善了门票价格:利用公共资源建设的景区的门票及景区内的游览场所、交通工具等另行收费项目实行政府定价或者政府指导价;另行收费项目已收回投资成本的,应当相应降低价格或者取消收费。制定或者调整旅游景区门票价格,应当召开价格听证会。旅游景区门票价格调整的,应当提前6个月向社会公布调整后的价格。县级以上价格部门应当依法查处串通涨价、哄抬价格和价格欺诈等违法行为,维护旅游价格市场秩序。

  《陕西省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修订草案)》

  电视购物均可7天无理由退货

  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李晓东说,在对全省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陕西省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执法检查中发现,一些消费领域侵害消费者权益的问题相当严重。

  省消协2015年上半年投诉数据显示,投诉数据占前几类的消费分别是家用电子电器类、食品类、房屋建材类、交通工具类、电信服务类、公共设施服务类、房屋装修及物业服务类。

  条例对经营者的义务作出规定,在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时,不得侮辱、诽谤消费者;不得搜查消费者的身体及其携带的物品;不得侵犯消费者人身自由;不得灭失或者毁损消费者的特定纪念物品。

  经营者采用网络、电视、电话、邮购等方式提供商品或者服务的,消费者有权自收到商品之日起7日内退货,且无需说明理由。但消费者定做的,鲜活易腐的,在线下载或者消费者拆封的音像制品、计算机软件等数字化商品,交付的报纸、期刊,其他根据商品性质并经消费者在购买时确认不宜退货的商品除外。

  宝鸡等9个设区市将可自行立法

  2015年3月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修正通过了新的《立法法》,赋予了设区的市地方立法权。

  根据新的《立法法》,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拟决定,宝鸡、咸阳、铜川、渭南、延安、榆林、汉中、安康、商洛等9个设区市的人民代表大会产生法制委员会后,本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可以开始制定地方性法规。

  提请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22次会议审议的《陕西省地方立法条例(修订草案)》中规定,上述9个设区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根据本市的具体情况和实际需要,在不与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和省地方性法规相抵触的前提下,可以对城乡建设与管理、环境保护、历史文化保护等方面的事项制定地方性法规。设区的市特别重大事项的地方性法规应当由设区的市人民代表大会通过。设区的市地方性法规须报省人大常委会批准后施行。

  条例还规定,专业性较强的法规草案,可以吸收相关领域的专家参与起草工作,或者委托有关专家、教学科研单位、社会组织起草。在组织起草法规草案中,对部门间争议较大的重要立法事项,应当请有关专家、教学科研单位、社会组织等第三方进行评估,听取各方面意见,协调决定。

  地方性法规案有关问题存在重大意见分歧或者涉及利益关系重大调整,需要进行听证的,应当召开听证会。法规草案、法规草案修改稿及其起草、修改的说明等应向社会公布,征求意见,时间一般不少于一个月。征求意见的情况应当向社会通报。

  “这是实现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需要,也完善了地方人民代表大会的权力。”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相关工作人员告诉华商报记者,以前在各设区市,一些规定以红头文件的形式下发,可能会造成随意增加公民义务和限制公务权利的情况,有了立法权之后,有利于地方政府树立法治思维,提高治理能力。

  华商报记者杜鹃

news.sohu.com false 华商报 https://ehsb.hsw.cn/shtml/hsb/20150929/547175.shtml report 2922 昨日,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22次会议在西安开幕。省人大常委会主任赵正永主持第一次全体会议。常委会组成人员先后听取了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李晓东作的关于《中华人民共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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