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报讯(通讯员 吴仰耘 见习记者 杨菲菲)史上最严的《食品安全法》将于10月1日起实施。昨天,南京检验检疫局举行了新《食品安全法》的解读会。新《食品安全法》首次规定,网购到不合格食品可向第三方平台索赔。食品生产经营者如果一年内累积三次违反食品安全法,将被责令停产停业,甚至吊销许可证。
南京检验检疫局食监处副处长乔华林说,新《食品安全法》的一大亮点就是网购食品出问题,网站赔偿损失。从网上买进口食品的消费者,如果发现食品有问题,经鉴定属实的,可直接向网购的第三方平台先行索赔。之后,第三方平台可以再向入网的食品经营者索赔。
如果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或者经营明知是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消费者除要求赔偿损失外,还可以向生产者或经营者要求支付商品价格十倍或者损失三倍的赔偿金;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1000元的,为1000元。乔华林解释,“比如说,消费者买了一瓶3元的饮料,如果饮料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消费者除了可以拿回买饮料的3元钱外,还可以要求1000元赔偿。”
消费者如果买到不合格的进口食品,进口食品相关企业除了被罚钱,信用等级也会降低,还将面临更严格的检验检疫程序。乔华林介绍,“目前,南京的300家进口商和十几家出口商都建立了信用记录。对有不良记录的进口商、出口商和出口食品生产企业,我们会加强对其进出口食品的检验检疫,如果不良记录超过一定次数,会停止企业的进出口资质。”
市民该怎么分辨进口食品是否合格呢?
乔华林说,首先是看标签,按照《食品安全法》的相关规定,进口食品的预包装应当有中文标签、中文说明书,标签和说明书上应该写明食品的原产地以及境内代理商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二要看检验检疫证明。所有食品进口都必须经口岸检验检疫机构检验,检验合格的出具入境货物检验检疫证明,有着这个“身份证明”,进口食品才能摆上货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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