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北京10月8日电(唐嘉艺)据《宁夏日报》消息,9月30日,宁夏回族自治区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在圆满完成各项议程后胜利闭幕。会议决定任命曾一春为自治区人民政府副主席,任命刘志军为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内务司法工作委员会副主任。
据人民网地方领导资料库显示,曾一春曾长期在农牧渔业部、农业部、中央农业广播电视学校等中央部委、高校工作,本次赴宁夏任职,是曾一春首次调地方工作。
曾一春同志简历
曾一春
曾一春,男,汉族,1961年3月生,四川古蔺人,中共党员,大学毕业,研究员。2006年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
1979.09 西南农学院农学系农学专业学习
1983.08 农牧渔业部人事司劳动工资处工作(其间:1983.09-1984.02在河北涿州组织部挂职锻炼;1986.09-1987.05在四川广汉劳动人事局挂职锻炼)
1987.09 农牧渔业部人事司劳动工资处副处长、农业部人事劳动司劳动管理处副处长(其间:1989.09-1989.12在中央党校国家机关分部学习)
1993.11 农业部人事劳动司劳动管理处处长
1994.11 农业部人事劳动司工资处处长(其间:1994.09-1996.07在中国农业大学经济管理学院农业经济管理专业第二学士学位班学习,获经济学学士;1997.06-1997.09在农业部党校局级干部培训班学习)
1998.07 中央农业广播电视学校副校长(其间:2002.03-2002.09在农业部中青年干部英语培训班学习)
2003.08 中央农业广播电视学校常务副校长(正局级)
2011.06 农业部人事劳动司巡视员
2012.08 农业部人事劳动司司长
2014.02 农业部党组成员、人事劳动司司长
2015.09 宁夏回族自治区副主席
(人民网资料 截至2015年10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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