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租车司机杨某从机场载着乘客麦先生前往酒店,趁着麦先生下车取行李的间隙将车开跑,而行李中有价值200万元的和田玉籽料。一审法院以抢夺罪判处杨某有期徒刑11年半,后杨某不服提出上诉。昨天上午,市三中院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的哥抢走和田玉
据检方指控,今年1月26日凌晨1时许,北京颐海出租汽车公司驾驶员杨某在首都机场T2航站楼前,载上乘客麦先生,而麦先生将行李箱放在出租车后备箱。
杨某将麦先生送至朝阳潘家园某酒店后,趁乘客下车之机将车开走,麦先生放在后备箱中的行李有一块玉石被一并抢走。事后鉴定,该玉石系和田玉籽料,市场最低估价200万元。
供述显示,事后杨某驾车逃离后,发现了行李箱中的玉石,此后杨某还给接班的司机打了电话,提醒对方注意行李箱别让别人拿走。此后杨某又把行李箱拉回住处藏了起来。
一审时自辩无罪
一审期间,杨某在法庭上辩称无罪,称行李是乘客自己落在车里的。杨某同时否认了在公安机关所作供述。“我是看他说话比较凶,没敢要钱就跑了。”杨某称。
据了解,杨某下车前交给乘客的出租车发票也是伪造的,杨某解释称,“实际车费是130元,但我收了170多元,虽然发票是假的,但上面印的车牌是真的。”
不过根据监控录像显示,乘客麦先生在车停下后,正准备去后备箱拿行李,杨某甚至连后备箱的盖子都没关上就加速驶离了。
在案证据显示,被杨某抢夺的玉石是麦先生的哥哥和他人一起花费了450万元购买的,玉石重21公斤,系和田玉籽料。麦先生带着玉石到京是受其哥哥所托。麦先生报案后,民警在东直门附近将杨某抓获。
判刑11年半并处罚金
一审法院经审理认为,杨某作为职业出租司机,在法庭上所作辩解不符合常理。案发时杨某随意更改计价器,并给乘客出具假出租车票,在尚未收取出租车费,且在车门及后备箱门均未关闭的情况下,不顾乘客大声呼叫和追赶,加速开车离开现场,事后发现价值不菲的玉石,未按出租车公司管理规定上缴,而是转移赃物回家藏匿,其行为已经构成抢夺罪。故此,一审法院以抢夺罪,判处杨某有期徒刑11年6个月,剥夺政治权利2年,并处罚金1.2万元。
一审宣判后,杨某以量刑过重为由提出上诉。昨天上午,二审法院审理认为,杨某的行为构成抢夺罪。一审法院所作判决,定罪、量刑适当。最终,市三中院驳回杨某上诉,维持原判。
北京晨报记者 黄晓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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