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报讯 (记者李婷婷)昨日,北京市纪委通报了5起“四风”和腐败问题典型案件。根据通报,北京燕京饮料有限公司原副总经理姚殿佐等2名干部挪用公款、石景山区拆迁服务所项目经理李铁等3名干部受贿,同时1名干部利用职权谋利。目前,6名干部均受到相关处分,其中4名受到开除党籍处分。
此次通报的5起“四风”和腐败案件中,有2例为挪用公款、2例为贪污受贿,还有1例利用职权谋利。
挪用公款
案例1
燕京饮料原副总经理挪用公款4000余万元
北京燕京饮料有限公司原副总经理姚殿佐挪用公款4000余万元。据通报,2014年,姚殿佐利用主管财务部门的职务便利,非法将公司资金人民币4000余万元挪归个人使用。
处分:经顺义区纪委常委会议研究决定,给予姚殿佐开除党籍处分。其涉嫌犯罪问题已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案例2
顺义区自来水公司1名干部挪用公款
顺义区自来水公司财务科原科长李海容因挪用公款受处分。据通报,2004年6月至2006年4月,李海容利用职务便利,将公款共计116万余元挪归个人使用。2015年3月,李海容利用职务便利,违反财经纪律开设银行账户,存入公司钱款481万余元。
处分:经顺义区纪委常委会议决定,给予李海容开除党籍处分。其涉嫌犯罪问题已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贪污受贿
案例1
门头沟区2名干部收80多万“好处费”
门头沟区住房保障事务中心审核分配部副部长董珺、科员刘文哲受贿。2013年,刘文哲为部分限价商品住房申请人伪造、瞒报相关材料,伙同董珺在资格复审过程中,为杨某等8人提供便利,收受杨某等8人好处费人民币82万元,其中董珺分得44万元,刘文哲分得38万元。
处分:经门头沟区住建委机关党委会议讨论,并报请门头沟区住建委党组批准,决定给予董珺开除党籍处分;经门头沟区住建委主任办公会议研究,决定给予董珺、刘文哲开除公职处分。其涉嫌犯罪问题已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案例2
石景山区1名干部骗取拆迁补偿款
石景山区拆迁服务所项目经理李铁贪污受贿。2009年9月至2010年2月,李铁与他人合谋通过虚增拆迁面积和出具虚假拆迁入户调查资料等方式,骗取拆迁补偿款人民币326.96万元,李铁分得31.84万元,并收取好处费4万元。
处分:经石景山区拆迁、测绘和泓汇泽联合党支部党员大会讨论决定,并报石景山区纪委常委会议批准,给予李铁开除党籍处分。其涉嫌犯罪问题已由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以权谋利
案例
丰台区1名干部利用职务之便采购亲友公司物品
2011年至2014年,丰台区体育卫生中心体育科职员刁辉利用职务便利,推荐丰台区体育卫生中心从其本人及亲友经营的公司采购物品,共计人民币74.11万元。2014年6月,刁辉推荐丰台区教育后勤服务中心从其本人及亲友经营的公司采购10套体质健康测试设备,共计人民币91.37万元。
处分:经丰台区纪委常委会议研究决定,给予刁辉留党察看两年处分。
资料来源:北京市纪委官方网站
今年已通报21起“四风”和贪腐案例
前日,北京市纪委晒出了今年前9个月的纪律监察“成绩单”,据统计,北京市纪检监察机关已给予党纪政纪处分1065人,其中“小官贪腐”329人。
记者梳理发现,今年以来,北京市纪委已四次通报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典型案件,共通报21起贪腐案例。
其中,最典型的问题是贪污受贿、挪用公款、公款旅游等问题。涉事干部多数受到开除党籍处分,涉嫌犯罪问题则交由司法机关处理。
值得注意的是,贪腐案例中多以“小官贪腐”居多,例如房山区长阳镇佛满村原党支部书记郭小万挪用公款近2000万元、北京市房山区城关街道八十亩地村党支部原副书记张永刚骗取旧村改造专项资金53万多元、北京市东城区北新桥街道社保所原所长张智勇伙同他人骗取失业保险金共计人民币262.31万元等。 新京报记者 李婷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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