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江西网萍乡讯记者万炳全、曾玲报道:10月8日,在萍乡市上栗县发生了一桩“大乌龙”。一对未婚夫妇欢欢喜喜来到上栗县民政局办理结婚登记,谁料拿到手上的竟然是“离婚证”!10月9日,中国江西网记者获悉,上栗县民政局已对相关工作人员作出处分。
8日15时30分左右,上栗派出所接到上栗民政局工作人员报警称,有人在民政局办证中心闹事,民警出警后看到民政局摆放手册、报纸的架子倒在地上,地面还有几块破碎的玻璃。
据派出所民警介绍,当日上午,上栗县桐木镇湖塘村的曾先生和他的未婚妻来上栗县民政局申办结婚登记,工作人员叫其下午来领证。由于结婚证和离婚证本子颜色相差不是非常明显,“工作人员”错把结婚证拿成离婚证。暴然大怒的曾先生与工作人员发生口角,冲动之下,将架子推倒,并打破了两块玻璃,随后,民政局党委书记和分管局长赶过来,将曾先生夫妻带到休息室解释、平息此事。
针对此事,9日上午,上栗县政府分管民政工作的副县长柳本伙向本网记者介绍,由于8日是国庆黄金假日后上班的第一天,来民政局办理结婚登记的人员比较多,有37例办理结婚登记的,工作人员忙到中午12点多还没吃饭,但来办结婚证的人又比较急,办证工作人员就叫了一个婚庆公司的朋友过来临时顶替一下工作。由于顶班的人没仔细看,误把颜色一样的结婚证办成了离婚证,“犯了一个低级错误”。
柳本伙说,此事发生后,民政局领导班子非常重视,对出现差错的民政局工作人员作出了严肃处理,并责成这名工作人员主动承担赔偿义务。柳本伙告诉记者,经协商,双方已达成赔偿协议,由民政局相关工作人个人赔偿当事人1.2万元。今日上午,他在民政局召开的会议上,也严肃批评了这名工作人员,并要求大家加强工作责任心,细致工作,不出差错。
据介绍,经协商,双方已达成赔偿协议,由民政局相关工作人员私人承担赔款1.2万元。民政局方面也已对该工作人员作出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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