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官方微博消息,昨日,海淀区法院于9时30分开庭审理章泽天(奶茶妹妹)状告"关键人物"案。
此前,原告章女士诉称,被告北京搜狐互联网信息服务有限公司在其娱乐节目中捏造了大量针对原告的虚假言论,包括:被告华先生声称其就是原告聘请的“幕后推手和炒作专家,原告曾花费100万聘请其为之宣传策划;原告与刘某的恋情系两者合作的结果”等等,给原告的名誉造成了恶劣影响。故诉至法院,请求判令二被告公开道歉,搜狐公司赔偿经济损失30万元,华先生赔偿经济损失20万元,并分别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25万元,诉讼费由二被告承担。
在今日的庭审中,原告表示,章女士为刚毕业于清华大学的学生,2009年因一张原告手捧奶茶的照片而受到网友的喜爱,在网络上获得了相当的关注度,被广大网民称为“奶茶妹妹”。被告华先生为上海某文化传播有限公司董事长,公司的经营范围主要为营销策划。被告在媒体上自称为众多明星、艺人、企业家进行炒作的“炒作专家”,而原告就是其最为成功的炒作案例。被告华先生在公开场合发布诽谤原告的言论,严重侵犯了原告的名誉权。其中,影响最大的一是《搜狐视频娱乐播报调查》栏目于2014年4月18日播出的“奶茶妹妹恋情或为炒作,百万炒作团队浮出水面”节目,二是上海星空卫视《金星撞火星》栏目于2012年7月20日播出的节目。在这两期节目中,被告声称奶茶妹妹成名是花钱炒作的结果;奶茶妹妹花费100万元找他宣传策划;原告与刘某的恋情系两者合作的结果;等等。被告的上述虚假言论传播广泛,影响甚重,众多媒体对此进行了专题报道、评论,使得“原告的清纯形象是花钱请人炒作的”这一虚假事实深入人心,公众形象完全被颠覆,大众对原告的欺骗行为深感不齿,之后无论原告做什么,都被认为是为了炒作或利益,从而对原告及家人进行指责、侮辱和谩骂,造成严重精神创伤。鉴于此,依据法律规定,特诉至法院,恳请支持原告的诉讼请求,以法律公正恢复原告的名誉。
原告诉讼请求判令被告在搜狐网、新浪网、我乐网、网易连续30天向原告公开赔礼道歉、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请求判令被告支付原告经济损失20万元,精神损害抚慰金人民币25万元;请求判令被告承担本案全部诉讼费用。
被告未到庭参加诉讼,亦未提交书面答辩意见。由于被告未到庭参加诉讼,法庭无法当庭组织调解工作。最后,审判长宣布休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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