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报快讯(记者郭超)一个城市的出租车总量10年不增不减的“尴尬”局面将被打破。10日下午,交通运输部对外公布了《关于深化改革进一步推进出租汽车行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意见》),其中明确提出,今后各地出租车运力规模应实施动态调整。
根据《意见》,出租车运营依然要执行许可管理。城市人民政府要根据出租汽车发展定位、发展规划和社会公众多样化出行需求,综合考虑人口数量、经济发展水平、出租汽车里程利用率、城市交通拥堵状况等因素,科学确定出租汽车运力规模及在城市综合交通运输体系中的分担比例。《意见》提出,各地要制定出租车数量动态检测调整机制,每年评估市场供求情况并及时调整运力规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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