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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车拟纳入出租车管理 巡游揽客最少罚500元

来源:北京青年报 作者:刘珜

  核心新闻

  10月10日,交通运输部正式公布《关于深化改革进一步推进出租汽车行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简称意见)和《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简称暂行办法),被业界认为是出租车改革的“破冰之举”。意见首次提出将互联网专车纳入预约出租汽车管理。针对传统巡游出租车,要求各级政府逐步实行经营权无偿使用,“份子钱”需与驾驶员协商并公开。针对专车,互联网平台需要取得出租汽车许可资质,车辆性质为出租营运,驾驶员也需要取得相应的从业许可等。

  新名词

  巡游出租车

  即指传统出租车,可在道路上巡游揽客、站点候客,还可通过电信、互联网等方式提供运营服务。

  预约出租车

  包括网络预约出租汽车和电话预约出租汽车等形式,不得巡游揽客,只能通过预约方式提供运营服务。

  出租车

  近两年来,随着专车行业的快速发展,虽然给市民出行带来一定的方便,但也严重冲击着传统出租车行业。交通运输部曾多次表示要深化出租车行业改革。昨日针对出租汽车行业改革出台的两份征求意见稿,将新业态纳入出租汽车管理范畴,构建新老业态共存的服务体系。

  逐步实行经营权期限制和无偿使用

  出租车经营权一直是传统出租企业核心竞争的因素。意见规定,出租汽车经营权实行期限制,具体期限由城市人民政府根据本地实际情况确定。对于现有出租汽车经营权未明确具体经营期限的,城市人民政府要在考虑各方面因素基础上,充分协商论证后合理确定经营期限,实现平稳过渡。已实行经营权有偿使用的,需逐步取消有偿使用费。同时,“份子钱”需要出租企业与驾驶员协商并公示。

  目前北京传统出租车经营权实现无偿使用,对出租车影响较大的是“承包金”,也就是所谓的份子钱。北京青年报记者咨询几家大型出租车运营公司,他们均表示目前还很难看出规定的长期影响,具体需要和北京运输管理部门协商。

  明确对专车实施许可管理

  办法明确,对网约车经营者、车辆和驾驶员实行许可管理。但需要专车公司取得企业法人资格、税务登记证、出租汽车经营许可和向通信主管部门申请互联网信息服务备案。

  北青报记者了解到,目前首汽约车采取类似的经营模式。首汽约车的车辆具有出租营运资质,和出租车一样使用京B号牌,牌照通过传统出租车牌照置换过来,司机具有从业许可证。今年9月,首批500辆官方认可的专车上线。

  10月8日,上海交通委将首张专车牌照颁发给滴滴上海分公司。目前,北京尚没有专车公司获得官方的认可取得专车牌照。

  巡游出租车运价实行政府定价

  巡游出租汽车经营者可按规定开展预约出租汽车经营。对巡游出租汽车运价实行政府定价或政府指导价。政府可以通过取消或减免出租汽车经营权有偿使用费、完善价格形成机制和指导企业建立合理收益分配机制等综合措施,逐步取消出租汽车燃油补贴。

  专车

  “专车”不是谁都可以开

  交通运输部公布的暂行办法对网络预约出租车经营者和从业驾驶员都提出具体要求。

  经营者服务器必须设在中国大陆

  意见规定专车公司应向通信主管部门申请互联网信息服务备案,相关服务器设在中国大陆,并在服务所在地具有相应机构和服务能力。10月8日,上海交通委主任孙建平表示,专车牌照首先发给滴滴公司,也是考虑优步没有在中国注册的问题。

  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者应当提供24小时不间断运营服务。运价实行政府指导价或市场调节价,不享受出租汽车燃油补贴。

  经营者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予以警告,责令改正,并处以10000元以上30000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未取得经营许可,擅自从事或者变相从事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活动的;使用失效、伪造、变造、被注销等无效道路运输证的车辆从事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活动的。

  “专车”司机最近3个记分周期内没满分

  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须取得相应准驾车型机动车驾驶证并具有3年以上驾驶经历,最近3个记分周期内没有被记满分记录,无致人死亡的交通事故责任记录,无醉酒后驾驶机动车、追逐竞驶等违法犯罪记录;取得公安部门出具的无危险驾驶违法犯罪记录的证明。

  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驾驶车辆巡游揽客的,由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责令改正,并处以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并对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者处以10000元以上30000元以下罚款。

  “顺风车”“快车”不适用暂行办法

  私人小客车合乘,也称为拼车、顺风车,是不以盈利为目的,在通勤或节假日出行时,由合乘服务提供者事先发布出行计划,出行线路相同的人选择乘坐合乘服务提供者的小客车,并分摊部分出行成本(仅限燃料成本及通行费)或免费互助的出行方式,不适用本办法。

  声音

  “份子钱”需要地方政策明确

  传统出租车公司:等待地方政策明确

  10月10日,首汽出租相关负责人表示,目前与出租公司密切相关的经营权和“份子钱”还需要地方主管部门明确,企业并没有主导权。

  某大型出租车公司相关负责人也表示,办法实施的具体程度和对出租车行业带来的影响,还要看地方政府的态度。但整体来看,规范专车对传统出租车行业是个利好。根据市场需求和反馈,尤其是市场的接受程度,该公司也会考虑采用首汽约车的“专车”模式。

  专车公司:尽快争取营运资质

  易到用车相关负责人表示,易到目前正在配合交通部与地方交通主管部门在网络约租车方面的管理,第一时间申请相关营运许可。该负责人还表示,目前易到已经建立了严格的车辆与司机准入标准、司机培训制度、用户评价机制,设置了乘客投诉渠道。

  专家:运营与非运营差别在保险和车辆

  上海三亦城市规划设计公司徐康明教授认为,出租车与普通车辆区别主要在于其是营运车辆。“运营车辆和非运营车辆,实际上并非是一字之差。营运车辆属性的内涵在于它要比非营运车辆提出有更高的保险要求,有更频繁的车辆检测要求,以及更严格的车况要求,这样来建立乘客和营运人员安全、服务品质和事故赔偿的保障机制。”

  本版文/本报记者 刘珜

  链接

  专车是否合法 争论一年尘埃落定

  2014年10月 多地叫停专车服务

  2014年10月底,沈阳市交通局明确表示,滴滴专车等专车服务属于非法运营,一旦查处,将按“黑车”处理。多地也先后叫停专车服务。

  2014年11月 交通部:不能一棒子打死

  2014年11月,交通部相关负责人转引李克强总理对新兴业态的看法,“别上来就一棒子打死”。下一步将跟踪研究并适时出台规范互联网预约用车服务的有关政策措施。

  2015年1月 北京:专车属于无资质的非法运营

  北京交通执法大队相关负责人表示,“专车”实际上就是提供出租车服务。利用网络平台和手机软件预约租车属于未取得运营资格擅自从事非法运营。

  2015年6月 北京交通委:专车违反现行法规

  北京市交通委运输管理局、北京市交通执法总队和北京市公安局公交保卫总队共同约谈“滴滴专车”平台负责人,明确指出该公司推出的“滴滴专车”及“滴滴快车”业务违反了现行法律法规的规定。

  2015年7月 北京多部门约谈专车

  市交通委、市国税局、市通信管理局等8个部门共同约谈“滴滴快的”、“优步”平台负责人,明确指出其组织私家车、租赁车从事客运服务的行为,涉嫌违法组织客运经营。

  2015年10月 上海市交通委:发放国内首张专车牌照

  上海市交通委向滴滴快的发出专车经营证书。这是国内第一张专车平台的资质许可,滴滴快的也成为第一家获得网络约租车平台经营资质的公司。

  2015年10月 交通部:专车纳入出租车许可管理

  《意见》将“专车”等新业态纳入出租汽车管理范畴,将出租汽车分为巡游出租汽车和预约出租汽车。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者作为运输服务的提供者,承担承运人责任。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者应具备企业法人资格、取得出租汽车经营许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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