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球网报道 记者 王欢】据日本共同社10月14日报道,日本名古屋高等法院14日对中国籍被告林振华抢劫杀人上诉案做出判决,维持名古屋地方法院的一审死刑判决,驳回了被告的上诉。辩方在宣判后表示将提出上诉。2009年,林振华在日本爱知县蟹江町杀死杀伤公司职员山田喜保子(当时57岁)等母子3人并抢走现金,被控犯有抢劫杀人罪。
辩方指出“被告原本只是为了行窃,被发现后陷入恐慌才行凶杀人”,不具有计划性,要求判处无期徒刑。审判长石山容示认定抢劫杀人罪罪名成立,驳回了上诉。
审判长就判决理由称“可以推定出被告林振华早就想好一旦被人发现可能要凶器压制反抗并抢夺财物”,“被告明显存在对生命的轻视,不能说一审的死刑判决过重是不当判决”。林本人未出庭。
根据2月的一审判决,林振华于2009年5月1日夜间闯入蟹江町的山田家中,在翻找财物时被山田发现,遂用扳手击打其头部,并用菜刀捅死次子山田雅树(当时26岁)。2日凌晨回家的三子山田勋也被匕首捅伤,住院两周。被告还抢走约20万日元(约合人民币10600元)现金等财物。
我来说两句排行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