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湖南临湘市一村民家中百余件藏品被警方扣押25年,警方却称已移交博物馆”一事,临湘市博物馆一方姓负责人10月19日上午回应澎湃新闻(www.thepaper.cn)称,博物馆方面正在和有关部门沟通这件事情如何处理。
澎湃新闻10月17日独家报道,临湘市白羊田镇万利村村民潘新明说,因遭人举报,其父潘泽黄收藏的一百余件物品于1990年9月被临湘市公安局扣押,扣押物品前未出示公文,扣押后也没对潘泽黄进行调查,物品也一直未归还。
临湘市公安局副局长王宇良10月17日说,当年潘泽黄涉嫌倒卖文物,公安局对其搜查后将扣押物品于同一年移交博物馆。他表示,在扣押物品中,有一只玉笔筒是列入国家三级保护的,当年潘泽黄配合文化部门工作(搜查),后来就没有追究其责任。他还说,公安局方面与博物馆进行过沟通,博物馆称扣押物品不适合个人收藏,不予归还个人。 对此,国家文物局委员、上海博物馆研究员许勇翔向澎湃新闻表示,投机倒把罪(包含倒卖文物)在上世纪九十年代就取消,临湘市警方以涉嫌倒卖文物扣押潘泽黄私人物品,是没有法律根据的。此外根据我国法律规定,私人可以收藏一切来源合法的文物。那么,需要调查的是潘泽黄是否收藏了来源不合法的文物,当地警方未进行调查就扣押他人物品,属于剥夺私人收藏物品的权利,系乱执法。
重庆周立太律师事务所律师周立太也表示,当年临湘市警方在调查确认事实之前就将他人收藏品悉数扣押,违反办案程序,是不合法的。
“不知道还能不能要回来。”潘新明10月19日上午告诉澎湃新闻,他们正前往临湘市博物馆等部门询问事件处理情况。
针对此事,临湘市博物馆一方姓负责人10月19日回应澎湃新闻称,上级部门对潘泽黄的事情十分重视,目前博物馆方面正在和相关部门沟通协商如何处理此事。
对于当年博物馆是如何接收潘泽黄的收藏品、具体接收了多少件等情况,该负责人表示不便接受电话采访,事件正在处理中。
澎湃新闻10月18日、19日多次致电、短信询问临湘市公安局两名副局长,以询问事件处理进展,均未获接听和回应。该局办公室等多科室电话也无人接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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