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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诈骗2000万外逃生活窘迫:码头搬砖餐厅洗碗

来源:现代金报
曾几何时,罪行败露潜逃境外,在异国他乡过上纸醉金迷的另一种生活,成为很多经济犯罪嫌疑人的选择。然而,随着“猎狐”专项行动的持续开展,人们发现,境外不是“避罪天堂”,外逃下场都很悲惨,没逃想逃的可要想清楚了。

  曾几何时,罪行败露潜逃境外,在异国他乡过上纸醉金迷的另一种生活,成为很多经济犯罪嫌疑人的选择。然而,随着“猎狐”专项行动的持续开展,人们发现,境外不是“避罪天堂”,外逃下场都很悲惨,没逃想逃的可要想清楚了。

  “天涯海角、有逃必追。”昨日,浙江省公安厅发布了浙江省2015猎狐行动的情况:截至10月22日,全省公安机关通过“猎狐2015”专项行动,先后从美国、英国等31个国家和地区抓获70名外逃人员,其中协助检察机关缉捕职务犯罪境外逃犯8名。今年截至目前,共追回赃款赃物折价3.39亿元。境外缉捕工作成效暂居全国前列。

  浙江省经侦总队总队长蔄牛介绍,一部分外逃人员是通过国际警务合作抓回来的。全球200多个国家和地区是国际刑警组织的成员,只要证据确凿就能请外国执法机关协助抓捕嫌疑人,并遣返回国。浙江女巨贪杨秀珠的胞弟杨进军就是通过这种方式被遣返回国的,而杨秀珠本人也在美国受审,走遣返回国的程序。

  此外,浙江公安机关还通过废止外逃人员的证件、发布红色通缉令等方式挤压他们在国外的活动空间,迫使其回国投案。截至目前,全省已有33名在逃境外经济犯罪嫌疑人主动回国投案。

  出逃人员:许某某

  出逃时间:16年

  涉及案件:伪造金融凭证、诈骗

  出逃地点:欧洲、非洲、东南亚

  为了糊口,不是在码头上搬砖就是在餐厅里洗碗

  许某某今年47岁,余杭本地人,犯案前原本在杭州上海两地做建材生意。

  16年前,他和团伙犯下的案子,可以说巨大。

  1999年,物价还未飞涨,2000万元对于很多人来说如天文数字,即使是一些商界大咖,也不会小瞧了这笔巨款。但许某某以及另外四人,利用伪造金融凭证,诈骗金额就达到了这个数字。

  为何那么容易得手?因为有银行内部人员相助,他们用假文件充账,随后取走了真金白银。

  根据办案民警目前查证,许某某在这个团伙里并不是主要人物,充其量是个在外围忽悠忽悠人、拉拉存款的角色。但即便如此,他照样赚得不少,涉案金额达到300万元。

  案发后,许某某的几名同伙相继落网,主犯判刑很重,倒是许某某提前嗅到了危险,在事情败露前就假借旅游的名义去了欧洲的奥地利,此后又逃到了匈牙利,藏了几年又去了非洲的南非。绕了一个大圈子后,许某某又逃回到亚洲的越南。

  这16年来,他不是在码头上搬砖、餐厅里洗碗,就是为了糊口而做一些管吃管睡但十分辛苦的义工。

  当年许某某出逃时,他的儿子才5岁,现在都已长大成人,然而和儿子的联系,这些年屈指可数。

  今年10月16日,余杭警方根据线索,在越南当地警方帮助下将许某某抓获。

  目前案件仍在进一步调查中。

  出逃人员:余某某

  出逃时间:5年

  涉及案件:信用卡诈骗

  出逃地点:菲律宾

  没有正规工作,以打零工、做苦力维持生计

  被桐庐警方抓回的当地人余某某,出逃时间有5年。

  而他出逃的理由比较扯——刷爆了信用卡没钱还,最终欠了几十万元。

  余某某1982年出生,家境在桐庐当地不算差,唯一一个亲妹妹还去菲律宾读过研究生,他自己则开了一家科技公司。

  2007年3月8日,余某某向中国民生银行杭州分行申领了一张额度为20万元的白金信用卡。截至2010年11月19日,余某某使用该卡共透支本金19.97万元,利息10.42万元,产生银行其他费用43.8万元,合计欠款74.2万元。

  该银行杭州分行工作人员多次催收,但余某某一直不还欠款。

  余某某不想着怎么把漏洞补上,反倒是选择一走了之,2010年12月25日,余某某从厦门高崎机场搭乘PR335次航班出逃至菲律宾。2010年12月27日,桐庐县公安局依法对其批准刑事拘留。

  据警方介绍,之所以余某某选择逃到菲律宾,主要是因为他的亲妹妹在菲律宾读过书,所以余某某也对菲律宾有一定了解。

  余某某这些年在菲律宾生活条件比较艰苦,他没有正规工作,以打零工、做苦力维持生计,甚至在当地做过一段时间的传销,平时住在一间仓库里。

  犯罪嫌疑人余某某出逃后,桐庐警方多次派员上门走访其家属,开展教育规劝工作。余某某本人也曾想过回国自首,但担心还不起钱要坐牢,又打消了这个念头。

  今年10月11日,他在菲律宾被抓获,随后押解回杭。目前案件仍在进一步调查中。

  出逃人员:顾某

  出逃时间:3年多

  涉及案件:合同诈骗

  出逃地点:香港、深圳福田

  出逃后改头换面,人像比对技术让他现原形

  犯罪嫌疑人顾某,男,宁波人,原为宁波市江南国际贸易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出逃的时间3年多。

  2011年5月至7月,顾某代表江南公司与某公司先后签订3份《委托代理进口协议》,委托某公司购买化工原料,价值人民币2083.7万元。某公司向江南公司收取25%保证金后,将进口货物按约存放于顾某控制的宏和仓库。顾某在未付清货款的情况下,将货物全部提走销售,并将大部分货款用于归还其个人债务。之后,顾某便关闭公司失去联系,给某公司造成1562.8万元损失。

  2012年8月30日,宁波市公安局以涉嫌合同诈骗罪对顾某立案侦查,2013年10月21日,宁波市公安局批准对犯罪嫌疑人顾某刑事拘留。

  2015年5月13日,浙江省公安机关通过人像比对,发现顾某与广东省汕尾市的许某某信息高度相似。宁波市公安局派员赴许某某的户籍地核查,发现许某某本人已于2006年死亡,该许某某的身份被人冒用,并通过侦查锁定“许某某”的藏身踪迹。

  2015年5月16日,宁波市公安局缉捕组在深圳市福田区某小区内抓获“许某某”。经审讯,“许某某”承认自己就是顾某,并交代在案发后购买假冒身份证潜逃至香港,又于2013年4月5日潜回国内活动的事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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