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华时报讯(记者张思佳)陈某酒后开车拉着李某等人途经路口时遭遇3名男子“挡道”,双方发生冲突,李某持刀扎伤王某致其死亡。该案前天在市一中院开庭,两被告人李某、陈某因涉嫌故意伤害罪出庭受审。
前天上午10点多,23岁的被告人李某及28岁的被告人陈某被法警带上法庭,李某、陈某及死者王某的亲属在旁听席旁听。
检方指控,事发当天,双方因行车问题发生争执。李某下车殴打被害人王某,陈某则追打王某的同伴。双方打斗中,李某用随身携带的折叠刀刺扎王某左大腿处,致王某急性失血性休克死亡。被告人李某、陈某作案后逃匿,于3月28日向公安机关自动投案。
“当时我们喝完酒开车经过一个红绿灯,有人挡在车前面,鸣笛后他们也不动还骂人,我才下的车。”李某供述,当时他喝了酒有点晕,对方也喝了酒,几句争执后他被对方踹倒在地,“我听到他们说把刀捡起来,以为他们要伤害我,我才拿出自己的折叠刀并打开。”李某辩称,他把刀打开后,对方冲了过来,在打斗中刀扎中了对方,“我根本没想用刀扎他,回到车上后发现刀上有血才知道扎到人了”。
李某的同犯陈某供述,事发时是他开的车,副驾驶坐着李某,后排坐着两个朋友,之前四个人刚喝过酒,每人约喝了三四瓶啤酒。“对方3个人晃晃悠悠地过马路拦住了我们的车,我拿车锁下车想吓唬他们,没想到打起来了。”陈某回忆,他并没有和被害人王某接触,李某还有他的两个朋友与对方两人厮打在一起。
李某和陈某均称,他们上车离开打斗现场后才发现刀上有血,就让一个朋友到附近的医院找伤者,了解到伤者经抢救无效死亡。“我们第二天就开车逃到了辽宁铁岭,后来我们商量连夜开车回北京自首。”
被害人李某的律师辩称,死者王某的病历显示,当晚8点多被送往北京大学首钢医院,被诊断为失血性休克,但医院在1个半小时后才将王某要输的血调到,“按照常理判断,为什么这么长时间才调到血,是不是因为延误输血时间导致王某死亡?”因李某的律师不能提交医院延误治疗的证据,法官让律师补全该说法的证据并休庭。
死者王某的父亲向被告人提出160余万元的赔偿,并表示不接受调解。被告人李某、陈某及其家属表示,会尽最大努力赔偿被害人家属。
该案未当庭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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