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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容院化妆品过期两年 经营者被处以3000元罚款

来源:现代金报

  爱美之心人皆有之,女性朋友往往更胜一筹。家里瓶瓶罐罐少不了,有些还会光顾美容院或美容诊所,美容、美胸、美体疗程,更有不少女性朋友还会购买一些所谓美容院特制或特别推荐的“有特效”的美容化妆用品……这些听起来很美的化妆品,是否真如推销者所说能带给你神奇的改变呢?其实不然。宁波市市场监管局查获了几起假冒伪劣化妆品案件,提醒消费者:美丽的谎言不要轻信,尽量从正规商店购买正品化妆品。

  通讯员 张淑蓉 张璐 记者 俞林凤

  美容院化妆品过期两年

  前几个月,北仑区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对一家美容院作日常检查时,发现仓库内有5盒未开封使用的名为“百草芳香纯植物精油”的化妆用品,仔细查看其外包装,发现小字标注“保质期:三年;生产日期:2010/05/13;有效期至:2013/05/12”。已经过期两年。

  “按标注日期,这款精油在2013年5月13日后就属于过期产品,若该美容会所还用在顾客的美容美体上,将构成违法行为。”检查人员当场查封了上述五盒精油。

  经营者解释,这些化妆用品是从杭州的化妆品代理商处采购的,因为保养效果不太好,用了一部分后,存货就放在仓库里没再使用了。经营者也没有专门的过期化妆品收集场所,未对上述过期的精油进行销毁。执法人员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对经营者处以3000元罚款,并督促经营者销毁上述过期产品。

  丰胸、塑形产品未经国家批准

  前阵子,海曙市场监管局的执法人员在对药行街的一家美容院进行检查时,发现现场存放着丰韵凝胶、丰韵滋润胶原素、丰韵滋润调理霜、塑形能量啫喱、丰韵精华液等丰胸塑形类产品,在这些产品的外包装标签和使用说明书上,均宣称有“丰韵、塑形”或“美乳”等功效。

  按照我国《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及《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实施细则》规定,用于育发、染发、烫发、脱毛、美乳、健美、除臭、祛斑、防晒的化妆品属于特殊用途化妆品,必须由国家批准并颁发特殊用途化妆品许可证才能生产、销售。

  “我们在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的化妆品数据库,未能找到上述产品的注册批准信息。”现场执法检查人员说,“很明显,这些丰胸塑形产品都是未经国家批准生产的非正规产品,其产品质量,甚至安全性均无保障。”目前,海曙局已对该美容院作出相应处罚。

news.sohu.com false 现代金报 https://dzb.jinbaonet.com/html/2015-10/27/content_290421.htm?div=-1 report 1205 爱美之心人皆有之,女性朋友往往更胜一筹。家里瓶瓶罐罐少不了,有些还会光顾美容院或美容诊所,美容、美胸、美体疗程,更有不少女性朋友还会购买一些所谓美容院特制或特别
(责任编辑:UN652) 原标题:美容院化妆品竟过期两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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