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 风
意见箱是最传统的投诉工具。在当前的反腐败态势下,也是给群众举报提供方便,震慑权力犯罪所不可或缺的。然而,意见箱何处安身似乎遭遇了现实困境。日前,山东菏泽市纪委巡查组分别对当地5个市直单位进行巡查。第三巡查组进驻菏泽市城市管理局后,将“举报意见箱”设置在办公楼卫生间内,接受干部职工的举报。
将举报意见箱设置在卫生间内,似乎有种说不出的味道。但如果结合近日山西某县公安局把2个摄像头对准省委巡视组设立的2个举报箱一事,不难感受到菏泽纪委此举的“用心良苦”。因为,把举报意见箱置于“天眼”之下,分明是把反腐的威慑力,部分转嫁给了举报者,强化了举报者本来就心存的顾虑;而菏泽纪委把意见箱设在卫生间,是想“避开单位监控摄像头或太过明显的地方,以保护举报人的隐私”。
然而,举报意见箱不入“天眼”,真的就只能现身卫生间?凡事都包含着某种人之常情,无论“卫生间”还是“洗手间”,都只是“厕所”的雅称。虽然这是不可缺少的生活设施,但毕竟不是“高大上”的所在。而设置举报意见箱的初衷,有关严肃的反腐败斗争,不管将举报意见箱设在卫生间效果如何,如此一来,总有种“见不得人”的唏嘘感。这就如家里或单位来人,所谈之事哪怕再私密,也不可能在卫生间里商议。
当然,不能以此否定菏泽纪委的善意,因为他们只是想保护举报人的隐私。但问题是,保护举报人的隐私,目的在于让举报人放下包袱、消除顾虑,而举报人的唯一思想负担就是怕打击报复。那么,对举报人的真正保护,是让举报人确信不会遭受打击报复,而不是把这道保障寄托在举报过程的秘密程度上。如果连官方都表现的那么没有自信,把举报意见箱“藏”进了卫生间,举报人何尝不会担心来开意见箱的人是谁?
其实,举报意见箱的现实意义,更多体现在反腐败的声势和威慑力上。党的十八大以来,信访渠道已经多样化,其中最有效的一招便是各级纪检部门开通了网络举报路径。从这个意义上说,传统的举报意见箱除了满足多样化的举报通道,更多的是反腐精神的彰显,反腐决心的宣示。这应该就是举报意见箱应有的意义和“身价”。
虽然举报过程的私密性也是对举报人的保护措施,但当把这种措施做到极致,就不是在给举报人壮胆,而是暴露出当事部门缺乏底气。程序上必要的回避或保密,不能极端到形式上的“见不得人”。当纪检部门把举报意见箱设到卫生间,看似是对举报人的有效保护,但把举报方式退而求次到这种地步,不能不让人怀疑相关部门对举报人的保护是否真有能力。
事实上,举报投诉是否成为常态,取决于对举报人的保护力度。这不仅在于对举报过程的“加密”,更重要的是当举报被公开后,如何做到对举报人的有效保护。在各种举报途径中,比设在卫生间的意见箱更“私密”方式还有很多,但最终部分举报内容还是落入了被举报人手中,举报人因此遭到打击报复的也时有发生。因此,把举报意见箱设在卫生间,最多是在这一环节上能避人耳目,而由谁来开箱,而后举报材料落入谁的手中,都是举报人无法解除的忧虑。如果真的只有举报意见箱“躲”在卫生间时才能保护举报人,那怎么让举报人有举报的勇气?
(作者为资深评论人士)
我来说两句排行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