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11月9日电 据台湾“中时电子报”报道,去年5月郑捷犯下台北捷运4死22伤惨案,由于台北捷运依法向新光产险投保“责任险”,此次意外“健保署”支付死伤者医疗费用129万多元(新台币,下同)后,由“健保署”代位替乘客向保险公司申请理赔,但新光却以此案为合约中“911恐怖主义”除外条款拒赔,台北地院不认同,今日判新光败诉,应依约理赔,全案可上诉。
台北捷运杀人案,凶手郑捷在“最高法院”审理辩论终结前,怕死突然改口道歉,但“最高法院”认为郑捷内心是否想悔改,只有神知道,且抱歉是假的,不是出于真诚,其行为恶性重大至极,人神共愤,难以教化,求其生而不可得,上个月仍将他判处死刑,目前“最高法院”审理中。
民事部分,郑捷遭台北捷运、检方、被害人及家属求偿逾1.2亿元,其中死者潘碧珠的先生邱木森及10名伤者部分,法院已判决赔偿3091万多元定谳,但郑捷至今一毛未赔,尽管如此,家属们仍陆续提起诉讼,她们认为郑捷活着赔不起,就让他死后到阴间,由死者当面索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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