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报讯(通讯员 嘉文)两年前,永嘉县村官贪污最大案轰动一时,村民纷纷传言“10名村官瓜分了价值18亿元的316套安置房”。而该案中创下“最贪村官”称号的余乾寿,是一名只有小学文化却号称要打造第二个华西村的“非国家工作人员”。
早在2013年,温州市永嘉县人民法院就已经开庭审理了该案。依永嘉法院原判决,余乾寿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三年,其他被告人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到七年不等,追缴金额共计7234余万元。
因为涉案安置房评估价格不准确,导致法院判决的追缴赃款金额有误。近日,永嘉法院重审该案,判令追缴赃款共计9911.5万元,此次重审追缴金额增加了2600余万元,加上之前审结的其他被告人,共追缴金额高达1亿余元。
今年60岁的余乾寿,曾两度担任新桥村村委会主任,前后将近15年。
2011年8月,新桥村村民向有关部门反映,有百余套安置房被村干部和代建房地产开发公司以成本价瓜分,引起媒体广泛关注。经多方调查,案件真相终于水落石出。余乾寿等人于2012年被刑事拘留。
这些钱都被用到何处?余乾寿说,主要用于买房买车了。他购买的温州曼哈顿小区的一处住宅,购买价500多万元,装修又花了170万元左右;购买的温州信河街房产,购入价格500余万元。他花费230多万元给自己买了保时捷和雷克萨斯轿车,又买了两辆奔驰和一辆宝马分赠给3个女儿。2009年,小女儿出嫁,在村里热热闹闹办婚礼,仅酒水和嫁妆就花费上百万元。
该案经永嘉法院重审后认定,被告人余乾寿犯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和职务侵占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三年,并处没收财产人民币20万元,追缴违法所得人民币2819.5万元,上缴国库;退赔违法所得人民币8万元,返还永嘉县江北街道新桥村民委员会。被告人王启政犯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和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罪,判处有期徒刑七年,并处没收财产人民币8万元;追缴违法所得人民币5230.4万元,上缴国库。被告人陈伟荣犯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五年;追缴违法所得人民币100万元,上缴国库。被告人杨金龙犯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追缴违法所得人民币1761.4万元,上缴国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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