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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象牙女王”案再现波折 杨凤兰女儿称警方收买证人

来源:弧度 作者:祖晓雯

  备受关注的坦桑尼亚中国籍女商人杨凤兰被控领导象牙走私案,近来又现波折。11月9日在达累斯萨拉姆地方法院Kisutu进行的审理中,法庭又一次因为证据不足,将此案排期到11月23日在坦桑尼亚最高法院开庭审理,并拒绝了律师提出的保释要求。目前,杨凤兰的律师仍坚持无罪辩护,同时计划在下次开庭时继续就之前的警方违法审讯提出抗辩。杨凤兰的独生女儿还声称,当地警方在共计7轮的审讯人证和取证过程中,曾想收买杨家雇员“说出杨凤兰买过、卖过、或听她提到过有关象牙走私的事情”,为此,已将好处费金额提升5倍。

 杨凤兰被捕入狱。 图片来源:微信号“非洲华侨周报”

  开庭两次改期 警方重新搜查证据

  当地时间10月8日,坦桑尼亚中国籍女商人杨凤兰被控“领导象牙走私犯罪集团”罪,据“美国之声”等媒体报道,她在2000年到2014年的14年间,走私象牙重量高达1900公斤,涉案金额约为54亿坦桑尼亚先令(约270万美元)”。这是目前非洲规模最大的象牙走私犯罪之一,所以杨凤兰被媒体称为“象牙女王”。

  据搜狐国际此前独家报道,9月27号中秋节当天,坦桑尼亚国家及跨国重罪调查组在坦桑经济首都达累斯萨拉姆逮捕了杨凤兰,次日,调查组对杨曾经的办公室(华远卫士保安公司)进行搜查。

  杨凤兰的辩护律师哈桑·吉鲁乐告诉弧度,该案原定于10月26和11月9日两次在坦桑尼亚高等法院开庭,坦桑尼亚高等法院将此案退回到达累斯萨拉姆地方法院Kisutu,但实际在达累斯萨拉姆地方法院Kisutu进行的两次开庭审理,结果都因起诉方证据不足,无法坐实杨凤兰的罪行而改期。

  哈桑介绍,此前警方一直强调仍在寻找充分有力的证据,要求坦桑尼亚高等法院推迟开庭时间到11月23日,在被高等法院退回地方法院后,警方再次搜集证据。他说,该案目前仍在司法程序中进行,证据确凿之后才能提交回高等法院,如果证据一直不足,等到11月23日,高等法院依然有延期开庭的可能。

  11月9日,哈桑向当地法院请求尽快将案件移交至高等法院,并等待高等法院批准对杨凤兰的保释申请,当地法院批准了他的申请,但因为公诉人认为该案调查还未完成,需多给调查人员一些时间,决定将这些事宜延期至11月23日再行办理。

坦桑媒体此前对杨凤兰的报道。图片来源:杜非

  律师仍坚持无罪辩护 抗议警方违法审讯

  在10月26日和11月7号的开庭中,哈桑•吉鲁乐都向法庭提出抗辩,抗议警方的违法审讯行为,同时提出保释申请,但法庭均未批准保释杨凤兰的申请。

  此前10月16日,哈桑·吉鲁乐向搜狐国际表示,“我的当事人拒绝认罪”,他也正为杨凤兰做无罪辩护,并会尽最大努力保释申请保释当事人。他介绍,当时在缺乏证据的情况下,依照坦桑尼亚法律,警方只能拘禁审问犯罪嫌疑人4小时,但杨凤兰实际被关押了8小时,“我们有证据证明这一点,这是违法的。我会在下周一的开庭审理中,向法庭提起抗辩,这严重地侵犯了我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哈桑还说,审讯时杨凤兰曾要求律师到场,但被警方拒绝。而按坦桑尼亚法律,犯罪嫌疑人有权在被问口供时要求律师到场。他认为,“这对我的当事人很不利,警方拒绝了,这样律师就不能听见警察问的问题,做出对杨有力的回答和辩护。”

  哈桑坚称杨凤兰无辜,“我们有很多证据证明杨绝对没有犯罪。目前证据不足,再次改期,就充分说明了这一点”,他表示,如果案件如期在11月23日开庭,他会继续就之前的警方违法审讯提出抗辩。

  杨女儿称警方收买证人 好处费上涨5倍

杨凤兰家在达累斯萨拉姆市郊区自己盖的房子。 图片来源:杜非 

  杨凤兰女儿独生女杜非告诉弧度,坦桑尼亚高等法院法院拒绝律师对保释当事人的申请后,已指派地方法院调查取证。上周,警方又一次到杨家的农场取证,核实杨凤兰名下买的田地、农作物和他们住的房子,“这样的取证不是第一次发生,已经是坦桑尼亚警方第七轮审讯人证和取证的过程”。

  杜非介绍,警方此次逮捕了从2000年至今在杨凤兰家工作过的雇员,其中包括厨房配的两个女雇员、给杜非带孩子的女雇员、餐厅服务员、农场经理,以及在杨家油厂打零工的职员和看守的门卫。这些雇员现在已经不在杨凤兰家工作,此番是因为该案再次被警方询问口供。

  令人惊讶的是,杜非声称“从第四轮开始,警察就开始出钱收买证人”。她说,其中一位不愿具名的雇员透露,当地警方在审讯过程中告诉他们,“只要他们说见到过杨凤兰买过、卖过、或听她提到过有关象牙走私的事情,就可以得到好处”,而好处费也从第四次的100万、第五次的200万、第六次的300万,上涨到这一次的500万。

  其中一位雇员告诉弧度:“这些钱对我们来说很需要,但是我们是有信仰的,这是犯罪。”

  截止发稿,弧度未能联系到当地警方对此做出回应。

  杨女儿每天送饭 借钱仍无法交付高额保释金

  据坦桑尼亚华人媒体《华侨周报》报道,一位了解此案的华商描述,身陷囹圄的杨凤兰每天都需要女儿杜非为其送饭到监狱。杜非证实这一说法:“每天一顿饭是我必须为我妈妈做的,时间来不及就只好在外面打包。”

  杜非还透露,即便杨凤兰能够获得获释,也需要交付高额的保释金,金额达54亿坦桑先令(约等于250万美金)。“我们找所有亲戚都借了,还是交不起这么多钱。”杜非说,“但是不管怎样,我们都希望争取早点保释出母亲,抱着希望和梦想去走每一条路。”

  此外,据坦桑尼亚媒体《每日新闻》11月10日报道,该案中杨凤兰与其他两名坦桑尼亚商人共同面临起诉。这两名坦桑尼亚商人分别是今年39岁的萨里维斯·马腾博(Salivius Matembo)和同样39岁的马纳塞·菲勒蒙(Manase Philemon),两人目前均处在还押候审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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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铁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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