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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民被忽悠获高回报投资商铺 时间到期公司消失

来源:现代金报
郑先生投资商铺所在地,商铺林立,但讲好的高回报,却成了幻影
郑先生投资商铺所在地,商铺林立,但讲好的高回报,却成了幻影

  宁波人郑先生最近很是烦恼。3年前,他在桐乡市崇福镇一个名叫凤凰城的楼盘,投资了近36万元,买下一间店铺。“当时讲得很好,3年后,将会以总价的136%进行回购。”郑先生说。

  可如今,三年时间过去了,这笔可观的回报却成了一场空。“按照合同规定,我提前一个月时间,打书面申请,结果到那里一看,人都不见了,找开发商,对方却讲这个他们不管的,合同是第三方公司签的,他们也找不到对方。”郑先生说,当时,在那边投资商铺的宁波人起码有十多个,除此之外,还有义乌等省内的人。

  那么,这个到底是怎么回事?为何讲好并签了合同的回报,说没就没了呢?郑先生等人又该如何维护自身的权益?对此,记者进行了一番调查。

  记者 郑振国 文/摄

  投资商铺被骗了

  合同称3年后可获总价的36%作为回报

  2012年下半年,凤凰城楼盘来宁波做宣传,回报率之高,让很多人心动不已。郑先生当时也看到了这个楼盘的宣传,决定去那里看看,是否真的有这么好的投资项目。

  郑先生说,当时宁波这边跟他一起的就有六七个人。后来,他才知道,看楼盘是分批去的,先后有几十人去过那里,买了那边商铺的人,起码有十多人。

  2012年11月24日那天,郑先生他们来到了位于桐乡市崇福镇凤凰城楼盘。当时,房子都已经造好了,地段也确实不错,就在当地政府旁边,销售工作人员还说,商铺这块已经谈好了合作意向,华润万家要入驻。一听这个消息,郑先生等人都心动不已。“当时,我就交了两万元的定金,签订了商品房买卖合同,买下了一间17.61平方米的商铺。”郑先生说,同时,在楼盘的售楼大厅,他还分别签订回购协议和经营管理协议,里面详细规定了3年后,他可以有权要求对方以购价的136%进行回购,如果不想出售,则对方将在3年后,给予8%的租金进行回报,期限为7年。

  时间到了想申请回购却总找不着人

  有了这三份合同,郑先生觉得应该还是很保险的,也为找到了这么好的投资项目暗自高兴。没过几天,他就再次赶到桐乡,把剩余的购房款付了。“我花了近36万元,想着按照合同规定,三年后就有近13万元的收益。”郑先生说,买的时候就想到了,过了3年,就再卖回给他们。

  如今,3年时间马上就到了,按照回购协议,郑先生应该提前一个月向对方提出书面通知。可问题来了,郑先生找到楼盘开发商桐乡市汇丰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汇丰置业),却被告知这个回购协议跟他们没有关系,应该找桐乡市金领房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领房产)。但此时,金领房产的负责人却早已联系不上了。

  开发商撇开关系

  业主当时是跟第三方公司签订协议

  前天下午,记者陪同郑先生赶到了桐乡市崇福镇凤凰城,进行实地了解。在凤凰城售楼处门口,记者看到围着一群人。一问才得知,他们来自义乌,跟郑先生一样,遇到了同样的问题。

  其中,有些人还不止买了一个店铺,损失更大。那么,这到底是怎么回事呢?记者找到了该楼盘的袁经理。袁经理告诉记者,当时他们楼盘是委托给金领房产进行代销的,至于他们采取了怎么样的销售手段,他们并不知情,而且回购协议和经营管理协议,业主们也是跟金领房产签订的,并不是跟他们汇丰置业签的,所以,他们并没有回购义务和责任。

  对于这种说法,郑先生等人非常不认同。“当时,签订协议的时候,就在这里签订的,而且自始至终,我们没有见到金领房产的工作人员,也没有人跟我们讲过。”郑先生说,这两家公司本来就是一起的,如果当时得知不是同一家公司,根本就不会买。

  对此,袁经理表示,他们跟金领房产没有任何关联,对方是一家独立的第三方公司,现在他们也在找,但对方公司的负责人联系不上,也没有任何的办法。但店铺早已出租给了商户,在进行运营。那么,现在店铺又是谁出租的?郑先生表示,这个实际运营就是汇丰置业。但对于这个说法,袁经理表示,他刚来这里上班不久,并不了解。

  当地政府已介入

  由于属于经济纠纷,只能做协调工作

  郑先生等人已经将这个情况,反映给了崇福镇政府信访办。对此,记者联系上了崇福镇政府信访办。信访办工作人员告诉记者,有20多名业主来反映过,他们也已介入了解并协调。

  “目前,金领房产的法人代表联系不上,而回购协议和经营管理协议,确实又是跟这家公司签订的。”该工作人员说,商铺的经营,金领房产又分别租给了一家电影院和汇丰置业,租赁期分别为15年和9年。至于解决办法,该工作人员表示,由于属于经济纠纷,他们也只能做协调工作。目前,汇丰置业已经同意可以就后续的租金问题,跟业主进行协商,但至于回购这部分,业主们则需要通过司法程序。

  昨天,记者通过浙江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官网发现,早在2015年4月17日,金领房产就登报刊发了清算公告:桐乡市金领房产管理有限公司决定拟向公司登记机关办理注销登记,请债权人于公告之日起45天内向本公司清算组申报债权。此外,记者还了解到,金领房产的注册资金只有10万元。得知这个消息后,郑先生非常气愤地说:“这不是一个皮包公司嘛!”面对当前的局面,看着自己买的商铺,如今成了一家电影院大厅的一小部分,郑先生后悔不已,没想到,高额回报没有了,现在连本金都要不回来了。

  律师

  提醒

  市民投资商铺须谨慎,别总盯着高回报率

  那么,郑先生等业主又该如何维权?对此,北京盈科(宁波)律师事务所律师吕春钢说:“现在,业主们能做的只有走司法程序了。”

  如今,商铺销售,开发商往往会提出代为全权经营,再许以高额的租金回报,那么市民在投资商铺时,又该如何辨别,以免遇到郑先生等人的尴尬处境?

  吕春钢提醒,在碰到这个问题的时候,可以从三个方面去辨别:第一回报率,高回报往往预示着高风险,这时就应该格外谨慎;第二在签订委托经营合同时,一定要详细了解管理公司的情况、背景以及注册资本,避免上当受骗;第三签订委托经营合同后,业主有权了解管理公司的经营租赁情况,这一点非常重要,可以有效保障自身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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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UN625) 原标题:时间到了投资者却发现当初签协议的公司已经没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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