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为青海省民和县今年10月29日下发的关于缴纳绿化费的通知。 张添福 摄
青海民和行政企事业单位职工被催缴国家已废止两年的绿化费
中新网青海民和11月13日电(张添福裴斐)青海省海东市民和回族土族自治县以红头文件形式要求各单位缴纳已被废止的“绿化费”,引起该县部分人员不满,中新网记者13日赶赴民和县就此进行了采访。
在我国,绿化费是一项“历史悠久”的行政事业性收费。1982年2月,国务院出台的《关于开展全民义务植树运动的实施办法》规定,对不履行义务植树义务的单位,收缴一定数额的绿化费;2013年,国家财政部和发改委下发通知,全国统一取消和免征33项行政事业性收费,绿化费赫然在列。至此,收取了30多年的“绿化费”于当年8月1日起停止征收。
在该项收费被废止两年之后,民和回族土族自治县(以下简称:民和县)绿化委员会办公室(代)仍在2015年10月29日以红头文件形式下发《关于尽快缴纳义务植树绿化费的通知》,该通知显示,民和县各行政、事业单位每人每年征收绿化费50元,各企业单位每人每年30元。《通知》要求各单位在11月20日前全部缴清,未按期限足额缴纳的单位将在全县范围内进行通报。
多位民和县知情者中新网记者反映,他们在发工资的时候被告知,从工资中直接扣除50元绿化费,他们认为,既然两年前已被取消,现在政府仍然征收,属于乱收费。
民和县林业局党委副书记狄春香及办公室王姓主任承认该县“绿化费”仍在收取。他们表示,征收绿化费主要用于该县南山绿化。据记者了解,该县共有政府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在编人员约7000人,按照每人50元的标准,每年收取的绿化费约在35万元。
但狄春香及办公室王姓主任同时表示,不是所有的单位都会缴纳,也有部分单位没有按文件要求上缴,而文件中提到的企业很多都没有缴纳。“每年大概会征收二十余万元,几乎没有收全过,所以只能发通报催促尽快缴纳。”
采访中记者得知,民和县纪委也已收到相同内容的举报。负责调查此事的民和县纪委工作人员雷文霞告诉中新网记者,调查过程中县林业局只向纪委提供了一份2009年的《民和县全民义务植树绿化费征收使用管理办法(试行)》和2010年该县的《绿化条例》。对于书面情况说明林业局则“一直到现在都未提供,因此收取绿化费一事还没有调查结果”。
民和县为何在两年之后还在收取国家已经取消的“绿化费”?收取的款项去向何处?
记者随后多次拨打该县分管林业的副县长王心忠和县长沙德林的电话,但始终未接听。
记者通过多方协调后了解到,王心忠已要求民和县林业局局长景存山接受记者采访,而景存山表示,自己休假外出,由该局党委副书记狄春香介绍情况,但后者表示“没什么新内容可说的了”。
对于民和县仍在征收“绿化费”一事,海东市林业局局长杜萍表示,民和县如果2015年继续征收绿化费确有其事,就跟国家的政策不一致,会由海东市绿化委员会责成民和县退回这笔违规征收的费用。(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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