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时报讯(记者 魏徽徽)挪用2.17亿元公款帮助私企融资,国企老总陈东与“合作”私企老总何健宏被控挪用公款罪,近日在广州市中院二次过堂。陈东只承认受贿30万元,他否认挪用公款,辩称双方是合作关系,获得母公司批准后才融资。目前该案尚待进一步审理。
案发前,现年48岁的陈东是广东航兴贸易有限公司总经理,该公司隶属广东省物资集团。2013年12月31日,陈东因涉嫌受贿罪、挪用公款罪被刑拘,并于今年4月在广州中院过堂。
与之一同受审的还有金型重工法定代表人、董事长何健宏。金型重工曾被誉为华南“钢贸大鳄”,曾是顺德北滘30强企业之一。
检方指控,2013年3月至8月期间,曾任广东航兴贸易有限公司总经理的陈东,在与何健宏做钢材生意期间,在没有经过广东物资集团公司办公自动化审批流程的情况下,通过虚构贸易方式擅自先后6次以航兴公司名义从多家银行套取资金共计2.17亿元,供何健宏控制的公司进行转贷、经营等营利活动,至今仍有1.85亿元无法归还。
检方称,陈东以航兴公司的名义在银行开立4000万元的远期国内信用证明,表面上是方便提取公款支付,但实际上根本没有这一笔交易,这些都是为套取公款做的准备功夫。陈东还以“预付款融资”和“商业承兑汇票”方式先后6次套取公款,一次至少套取上千万。
陈东辩称,刚上任就发现航兴公司资不抵债,需要融资。但银行要求航兴公司有大宗买卖才批准贷款,所以就与金型重工合作。其辩护律师出示账簿、资金申请表等证据,称航兴公司的母公司广东物资集团才是实际挪用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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