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晚报讯(记者 洪雪 编辑 吴洁)原中国长江三峡工程开发总公司机电设备制造质量总监办公室主任饶道群,被控伙同生意人李军,为上海一家公司中标工程提供帮助,以“咨询费”名义索要394万元。法晚(微信公号ID:fzwb_52165216)记者获悉,今日下午,二中院作出一审判决,认定饶道群和李军受贿成立,以受贿罪,判处饶道群有期徒刑11年半;以受贿罪判处李军10年半。此前在二中院受审,两人均不认罪。
案情 三峡专家退休后被查
下午2点半,72岁的饶道群和52岁的李军被带进法庭。
饶道群是湖北人,大学本科文化。起诉书显示,饶道群曾任原中国长江三峡工程开发总公司机电设备制造质量总监办公室主任、机电工程部质量总监、溪洛渡水电站水轮发电机组及其辅助设备采购项目评标委员会技术专家组副组长。
据媒体报道,在此次被查之前,饶道群已经退休数年。他的前同事曾透露说,在三峡工程开始筹备建设时,饶道群一直在集团机电工程部任职,后升至主任一职,其在职期间的工作内容之一,主要涉及三峡工程机电招标的具体执行。
另一被告人李军是北京华盛凯瑞科贸有限责任公司实际控制人。
被控招标过程中索贿
起诉书指控,2006年至2011年,饶道群伙同李军,利用饶道群代表中国长江三峡工程开发总公司,参与溪洛渡项目招标前期准备和机组评标等工作的职务便利,接受投标单位上海福伊特水电设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伊特公司)请托,为该公司中标溪洛渡项目提供帮助,以“咨询费”名义索要钱款共394万元。饶道群分得206万余元,李军分得187万余元。
检方认为,饶道群和李军事先达成共谋,以合作咨询的形式向福伊特公司索取钱款。饶道群为福伊特公司谋取了利益,向汤某透露三峡公司内部相关信息,在技术打分环节给福伊特公司打了高分。饶道群和李军各有分工,共同占有赃款,两人均已构成受贿罪。
辩论 被告人 不承认受贿
此前庭审中,两人都不认罪。李军称自己只是咨询服务,饶道群也没许诺一定能帮忙中标。“我认识饶道群以后,为一些水利方面的企业做咨询。”而对于和福伊特公司的联系,李军则称,“上海这家公司和我签合同,是因为我和饶道群认识,他们认为我跟三峡集团也有关系。”
饶道群则称,李军曾在他生病期间给予很多帮助,并要求他介绍业务。他一拖再拖,直到快退休时,才随意介绍了福伊特公司的汤某给李军认识。饶道群称,他没有做过任何帮助福伊特公司中标的事,他作为评标专家打分是公正客观的。饶道群还说,是李军独自和汤某合作,赚取咨询费后曾经说要感谢他,他都谢绝了。而双方之间的钱款往来,则是买卖红木家具所用。
对此,公诉人则认为,俩人为共谋, 汤某证言称,他是福伊特公司执行副总裁,曾请求饶道群在项目上多支持,饶道群就介绍他和李军合作。汤某认为,饶道群德高望重,人脉深厚,对中标项目肯定有帮助,这才和李军签了协议。
下午2点半,该案宣判。
二中院认为,饶道群和李军受贿罪名成立,且受贿数额巨大,一审以犯受贿罪,判处饶道群有期徒刑11年半,罚金12万元,判处李军有期徒刑10年半,罚金11万元。
宣判后,二人没有表示是否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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