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6日上午,“北京市民杨晓陆等3人起诉农业部信息公开案”在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开庭。
总部位于美国的跨国企业孟山都公司(Monsanto)作为第三人列席庭审。
出于对草甘膦农药安全性的质疑,原告要求农业部公开孟山都农药“农达”的毒理试验报告原件扫描件与中译文。庭审聚焦于公开文件是否涉及商业秘密,未当庭宣判。
病理报告是否商业秘密
16日晚,孟山都公司向澎湃新闻(www.thepaper.cn)提供的声明称,这起案件不是针对草甘膦安全性,而是就信息公开和保护草甘膦登记申请人的商业秘密的法律诉讼案件。由于此案件尚在法庭调查阶段,孟山都公司不便予以评论。
以草甘膦为主要成分的孟山都农药 “农达”,1988年在中国农业部完成其作为除草剂的农药登记。按照当时的农药登记规定,孟山都公司提交了由美国于1985年12月23日出具的毒理学试验报告。
原告代理律师黄乐平告诉澎湃新闻,毒理学试验报告是由独立第三方机构对“农达”产品样品的安全性进行评估,并不涉及“农达”产品的研发技术数据和产品研发过程中的试验数据,因此不能将毒理学试验报告同孟山都公司的商业秘密混为一谈。
早在2014年2月、3月,杨晓陆等三人曾两次向农业部提出信息公开申请,要求公开孟山都公司草甘膦除草剂“农达”取得的毒理学动物试验报告。
而农业部随后出具的《农业部信息公开申请答复书》显示,由于孟山都公司认为试验报告系该公司重要的商业秘密,含有重要的个人隐私及商业保密信息,在全球范围从未向公众公开过,因而不予公开。
2014年6月19日,杨晓陆再次向农业部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书》,结果仍未改变,三人遂于2014年9月4日向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草甘膦是否安全
孟山都公司提供的声明中称,孟山都公司是草甘膦除草剂的最初研发者。时至今日全球有多家公司在生产和销售草甘膦除草剂,关于草甘膦的安全性,全球多家权威的法规监管机构对于草甘膦进行安全评估,并形成了大量综合的风险评估报告并且对公众公开。草甘膦除草剂已经被许多国家和地区的法规机构进行审核并获得批准,目前已经在世界160多个国家和地区安全和有效使用近40年。
据《长江商报》此前报道,中国灾害防御协会灾害史研究专业委员会前顾问陈一文称,这份毒理学动物试验报告从日期、签字到内容全部涉嫌伪造,“不仅如此,孟山都1988年在中国申请‘农药登记’时,是为配方制剂除草剂农达申请‘农药登记’,但是孟山都提交的伪造文件是对单一成分草甘膦做的毒理学动物试验报告,而不是提交对配方制剂除草剂农达做的毒理学动物试验报告。”
2015年7月,世界卫生组织(WHO)发布的一项新决议称除草剂中所含草甘膦成分“可能致癌”,将之列为2A级致癌物质(可能对人类致癌),这在农药界掀起波澜。
而就在开庭前夕,欧盟食品安全监管机构(EFSA)公布的一项评估报告认为,农药草甘膦“可能不会致癌”,这与世界卫生组织前述的结论正好相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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