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北京11月18日电(记者朱剑红)经国务院批准,国家发改委决定自11月20日起降低非居民用天然气门站价格,并进一步提高天然气价格市场化程度。此次调价将非居民用气最高门站价格每千立方米降低700元,预计每年将直接减轻用气行业企业负担430亿元以上。
国家发改委价格司司长许昆林介绍,近来国际能源价格持续下行,天然气供需总体宽松,为深化天然气价格改革提供了有利条件。同时,近年来国内页岩气、煤层气等非常规天然气价格逐步实现由市场形成,特别是今年上半年直供用户用气价格放开后,市场运行平稳,为深化改革积累了宝贵的经验,奠定了实践基础。为此,国家决定抓住当前有利时机较大幅度降低非居民用气价格,并进一步推进天然气价格市场化改革。
这次改革的一个重要内容是提高非居民用气价格市场化程度,即将非居民用气由目前实行最高门站价格管理改为基准门站价格管理,降低后的门站价格作为基准门站价格,供需双方可在下浮不限、上浮20%的范围内协商确定具体门站价格(上浮将自2016年11月20日起实施)。这意味着进一步放松价格管制,增加价格弹性,留给供需双方更多自主协商价格的空间,进而有利于激发市场活力,促进公平竞争。
许昆林表示,在当前经济下行压力较大的背景下,此次降低非居民用气门站价格对减轻下游用气行业负担、促进经济增长将起到重要作用。按门站价格每立方米降低0.7元、政府管理价格的非居民用气600多亿立方米测算,每年将直接减轻下游工业、发电、集中供热、出租车,以及商业、服务业等用气行业企业负担430亿元以上。如果考虑政府管理价格的天然气价格降低,对市场化定价的天然气的带动影响,则占国内消费总量的80%左右的非居民用气价格都有望降低,可以更大程度地减轻下游行业企业负担。与此同时,气价降低也有利于天然气清洁能源推广利用,进而促进能源结构调整和环境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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