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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国储粮库勒卡农民续:至今未公布责任人

来源:综合 作者:东北网
相关部门提供的三方收储合同截图。
相关部门提供的三方收储合同截图。

  东北网11月18日讯(记者 许俊鹏 王忠岩)日前,东北网对黑龙江省伊春市南岔国家粮食储备库勒卡卖粮农户收取每车粮100元费用报道后,引起了社会广泛关注。报道发出后,相关单位暂停该粮库收购新粮,粮库将违规收取农民的款项全部退还。目前,经整改,南岔国储库已恢复收储工作。回顾该事件始末,该国储粮库此前存在监管漏洞。

  据黑龙江省粮食局工作人员介绍,伊春市南岔国家粮食储备库是由省粮食局、中储粮黑龙江分公司、省农发行三家单位共同确定的2015年第一批国家政策性粮食委托收储资格库点。按照规定,三方都应派有驻库监管员监督收储库点的日常收储工作。但南岔国家粮食储备库收取农民每车100元的信息费一事,并没有驻库监管员向上级部门汇报,因此,上级部门没有掌握到这一情况。

  伊春市粮食局相关负责人介绍,事件被曝光后,伊春市粮食局组织开展了地方国有粮食购销企业执行粮食收购政策专项检查活动。目前,该粮食局设立24小时监督电话0458-3901879。

  中储粮黑龙江分公司工作人员告诉记者,中储粮在粮食代收点(即南岔国家粮食储备库)设有监管人员,按照农发行、中储粮和黑龙江粮食代收单位签署的合同,该监管人员的工作内容主要是对粮食收购质量检验、称重检斤和卸车入货位的过程进行监管。该粮库收取农民每车100元的信息费一事,属于政策性收储粮食之外的事情,不在其驻库监管员监管范围。

  在东北网记者采访期间,粮食部门承认此前对南岔国储库收储粮食过程存在监管漏洞,但至今未公布勒卡农民事件相关责任人及处理意见。

  对此,黑龙江太学律师事务所王思远律师表示,省粮食局、中储粮黑龙江分公司、省农发行三方粮食购销合同已经约定,粮食局及监管单位共同对收购活动进行全过程监管,收粮过程中粮库收取信息费属于监管范围。该合同存在政策性因素,粮食局有权力也有义务处理粮库的乱收费行为。

news.sohu.com false 综合 https://heilongjiang.dbw.cn/system/2015/11/18/056945486.shtml report 1213 相关部门提供的三方收储合同截图。东北网11月18日讯(记者许俊鹏王忠岩)日前,东北网对黑龙江省伊春市南岔国家粮食储备库勒卡卖粮农户收取每车粮100元费用报道后,
(责任编辑:UN660) 原标题:伊春一国储粮库勒卡农民后续:至今未公布责任人及处理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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