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新要闻 > 世态万象
国内 | 国际 | 社会 | 军事 | 评论

健身馆装修引消费者维权:是否有“预谋”遭疑

来源:解放网 作者:叶松丽
“闭馆”通知
“闭馆”通知
涉事的健身中心 /读者供图
  涉事的健身中心 /读者供图

  实习生 张益维 晨报记者 叶松丽

  11月3日晚,在杨浦区周家嘴路附近,一家名为聚奥阳光健身中心(以下简称“聚奥阳光”)的健身馆突然停业,引发近50名消费者投诉。目前,杨浦区工商、公安等部门已对此事展开调查。

  面对工商等部门的调查,聚奥阳光的老板王某称:其本人无意行骗,实因经营不善被迫停业,现正努力挽救。

  然而,健身中心的消费者却质疑老板其实早有预谋。

  健身中心突然停业装修

  10月31日,周小姐和几个小伙伴组建的健身微信群里突然炸开了锅,起因是一则由健身教练发来的消息:“你们知不知道,聚奥阳光健身馆今天开始停业装修了。”

  “我当时的第一反应是,这不可能。”周小姐说:“我前两天还去健身,当时并没有发现健身馆有任何要停业装修的迹象。”

  周小姐健身微信群里的朋友们听到消息后,反应也都和周小姐一样。还有人表示,自己10月31日当天还曾去健身,健身中心并没有任何停业的迹象。尽管大多数群友对健身中心停业这件事表示不信,但当他们此后再去健身时,便发现了健身中心已是“铁将军”把门。

  在健身中心的一扇玻璃门上,赫然贴着一张通知,称“因内部装修,11月1日起关闭两个月”,通知的落款处还附上了老板王先生的电话,落款时间为10月20日。

  消费者不满老板解释

  在健身中心大门上看到通知的会员闵小姐,非常确定自己遇到骗子了。

  “我是10月27日办卡的。办了一张能用13个月的年卡。当时这家店里没有任何人告诉我,他们将会停业装修。这张停业装修的通知单落款时间为10月20日。如果他们当时明知要停业装修,为什么还要在10月27日让我预付1年的健身卡费用?”闵小姐质疑道。

  看到消息后,闵小姐和朋友们第一时间拨打了110报警。同时,她们还迅速通知了其他聚奥阳光的消费者,组成了一个100多人的微信维权群。

  迫于压力,11月3日,聚奥阳光的老板王某同意,将在当天傍晚与消费者在聚奥阳光健身中心见面,当面向消费者解释情况。然而,这次见面,并未能让消费者满意。

  周小姐说:“他当时一个人过来的,身份证、营业执照等证据什么都没带。就是反复说一句话,‘请再给我点时间’。”

  尽管当晚王某认错态度良好,并一再请求消费者给他一段时间,保证会解决问题。但是,只身一人、未携带任何证件前来赴会的王某,并没有取得消费者的信任。

  周小姐说,当晚,为了能讨个说法,她与其他50余名消费者和王某一起去了派出所。

  明知要停业还在招会员

  因为接到大量消费者投诉,杨浦区平凉(江浦)工商所也展开了调查、调解工作。然而,无论是面对工商所还是消费者,王某都给出了一个相似的回复:“我真的没钱,请再给我一个月时间,我会想办法找人接盘。”

  记者打通王某的电话后,也得到了相似的回复:“这家店的现状是由于我经营不善导致的。我并没有任何欺骗消费者的意思。目前正在努力找人接盘,尽最大努力维护消费者的权益。”

  但消费者却坚定地认为,这个王老板是个骗子。

  “明知道11月1日即将停业装修,10月27日依然在招收会员,这不是故意欺骗吗?”一名消费者还指出,聚奥阳光同他们签订的合同本身就存在问题:聚奥阳光健身中心的公司正式名称为“上海聚奥健身管理有限公司”,但合同上印的公章却是“聚奥阳光健身会所”。

  而且,聚奥阳光的会员超过700人,缴纳的会费加在一起,应该超过百万元,“怎么可能说破产就破产”。

  消费者可集体投诉维权

  为什么明明王某欠了消费者的钱,消费者却拿他没办法呢?

  平凉(江浦)工商所的工作人员解释说,因为聚奥阳光健身中心与消费者之间是债务关系,也就是说,是上海聚奥健身管理有限公司欠了聚奥阳光消费者的钱。如果这家公司经营不善,宣告破产,那么消费者要拿回欠款,只能变卖公司资产抵债。而上海聚奥健身管理有限公司如今除了一些破旧的空调和健身设备,并没有其他值钱的东西。因此,聚奥阳光破产清算后,消费者也只能拿到变卖资产后的那部分钱,这部分钱很少,而王某本人却并不用进行另外赔付。

  该工作人员直言,消费者可以通过集体诉讼的方式,来维护自身的权益,但是胜诉后,消费者可能也只能拿到很少的赔款,这可能与他们为诉讼所投入的时间和精力不成正比。

  消费者章先生说,他们也曾为此咨询过律师,得到的答复也差不多:“因为这家公司是有限责任公司,所以就算我们提出诉讼,也牵扯不到老板王某本人。”

  在章先生看来,王某刻意规避了各种触犯法律的可能,明显存在故意欺骗行为,“前两天,他还把员工的工资都发了,却没有钱来还给消费者”。

  对此,平凉(江浦)工商所的工作人员也颇为无奈,因为王某自始至终都很配合工作,没有任何“出逃”、“失联”的行为,所以不能轻易将其定性为诈骗,目前的性质仍属于民事纠纷。该工作人员说,目前工商部门已对聚奥阳光的企业状态进行了监控,王某无权注销、停运上海聚奥健身管理有限公司。

news.sohu.com false 解放网 https://newspaper.jfdaily.com/xwcb/html/2015-11/23/content_150407.htm report 2869 “闭馆”通知涉事的健身中心/读者供图实习生张益维晨报记者叶松丽11月3日晚,在杨浦区周家嘴路附近,一家名为聚奥阳光健身中心(以下简称“聚奥阳光”)的健身馆突然停
(责任编辑:UN652) 原标题:是“经营不善”,还是“早有预谋”?

我要发布

我来说两句排行榜

客服热线:86-10-58511234

客服邮箱:kf@vip.sohu.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