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伪高新企业“中介包装”:比一般企业少缴4成所得税

来源:长江商报

  本报记者柯美杰

  长江商报记者在调查中发现,正是在巨大的利益驱使下,大批“假大空”企业被包装成了高新企业,企业的变身路径折射出监管制度的缺失。

  “高新企业比普通企业一年可节约税额4成。”11月19日,武汉一家高新技术企业相关负责人对长江商报记者表示,很多大型企业、上市公司都把申请高新技术企业认定资格作为公司的战略之一。

  但从科技部、财政部、税务总局等3部门公布的重点检查来看,一些企业不符合高新技术企业标准,甚至少数企业在申报材料中就存在弄虚作假的情况。高新技术企业到底有哪些优惠?那些“假大空”的高新技术企业又是如何炼成的?主管部门将如何加强监管?

  比一般企业少缴4成所得税

  在我国,高新技术企业是指在《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内,持续进行研究开发与技术成果转化,形成企业核心自主知识产权,并以此为基础开展经营活动,在中国境内(不包括港、澳、台地区)注册一年以上的居民企业。包括生物与新医药技术、航空航天技术、新材料技术、高技术服务业、新能源及节能技术、资源与环境技术、改造传统产业等方面。

  业内人士介绍,以享受税收减免优惠政策来讲,我国明确规定:企业经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可以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企业研究开发投入可以进行研发费用确认享受所得税加计扣除优惠;业经过技术合同登记的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合同可以享受免征营业税优惠。其中可以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对企业最有吸引力。

  2008年国家实施新企业所得税法以来,企业按25%征收所得税,高新技术企业可执行15%的优惠税率,税率降低10个点。如果一家企业非高新技术企业,一年应纳税所得额未400万元人民币,企业应纳所得税额为100万元;如果这家企业为高新技术企业,则按15%计算,企业应纳所得税额为60万元,“这样一算企业一年可节税额4成,是一个非常可观的数字。”武汉一家高新技术企业相关负责人说。

  中介为不达标企业创造“条件”

  高新技术企业的税收减免优惠政策,促使许多企业申请,但一些不具备高新技术企业资格的伪高新技术企业也通过层层包装进入高新技术企业行列,享受相关优惠。

  这些伪高新技术企业是如何炼成的?一位不愿具名的科技系统知情人士告诉长江商报记者,原因有多方面的,首先是企业为了获得高新技术企业资格,从开始申报就弄虚作假。其次市场上产生了一大批高新企业认定中介,他们帮企业弄虚作假。

  “一些高新企业认定中介成为伪高新技术企业包装的主要推手,他们收钱帮忙办事,”这位知情人士说。这些中介机构如果仅仅为申报高新企业跑程序,一般收费2万元左右,但如果企业条件达不到,又有需求,需要向“中介”机构缴纳一大笔费用。“比如有的企业科技人员不达标,中介结构就找一些人到企业挂名,有的则直接出具虚假报告。”。

  据了解,从2008年开始,国内高新技术企业申报代办机构一夜暴增。其中北京的代办机构与个人达到两三百家,为全国之最;长三角及珠三角次之,每个地区也有上百家之多。这些高新企业认定中介有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知识产权事务所,也有各种商务咨询机构、科技交流中心、科技顾问公司,还有声称与地方科技部门、知识产权管理部门“有关系”的单兵作战者。它们所提供的专业服务,不仅为申报高新企业跑程序,更能为企业创造申报“高新”所需的“条件”。

  “这样,一大批‘假大空’的伪高新技术企业相应而生。”这位知情人士说,已通过的企业有不少不符合条件,而是靠操作上去。相关职能部门的抽查也证明了这一说法,除开上述今年通报中42家企业被取消资格外,前几年情况更加严重,在2009年3月财政部牵头,国家审计署操刀,国税、地税及科技部门配合,对北京、上海、广东、江苏等地116家高新技术企业抽查发现,有85家不符合条件,不合格率高达73%。

  科技部等3部门发布的通知中,共有12家高新企业认定中介被取消参与高新技术企业审计的资格。分别为北京5家,辽宁4家,浙江、安徽、山东各一家。其中明确北京双斗会计师事务所、北京中燕通会计师事务所、华辰会计师事务所3家因出具虚假审计报告取消参与高新企业认定资格,其他9家中介结构也存在审计报告与实际数据不符等弄虚作假行为。

  3年一审或改为每年“报备”

  相对北京、辽宁等地来说,湖北省在此次检查中未发现申报材料中弄虚作假的企业,也未发现提供虚假报告的高新技术认定中介结构。

  湖北省科技厅协调办副调研员刘春生对长江商报记者说,湖北一直重视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首先是抓好申报关,各地市认定委要做好初审工作并把关,企业填报申请报告后,湖北省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办进行初审,包括税务等部门上门核查相关情况,无问题后提交给评审专家打分,最后科技、财政、税务部门意见会商后进行公示,公示后还需向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办报备。“其次是抓好监管。”他透露,每年都会组织抽查,同时科技厅建立了一个跟踪高新技术企业的系统,要求高新技术企业每年填报相关数据,有利于进行监管。

  湖北高企认定办一位负责人则说,前几年湖北高新技术企业数量在全国排名比较落后,与科教大省地位不符,除开高新技术产业发展不够外,与湖北认定管理相对较严格有关。不过近几年来湖北出台相关政策,加快高新技术产业发展,截至2014年底有2700家高新技术企业,排在中部第一。这位负责人还透露,目前高新技术企业3年一复审,去年湖北498家参与复审的高新企业,只有330多家企业通过,100多家因已不符合条件被取消。

  实际上,针对目前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中出现的一些乱象,国家层面也在从制度上进行谋划。今年10月底,《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新办法”有望明年实施。

  “新办法”在申报材料中也新增了一些条件,要求提交近三个会计年度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其次增加填报“年度发展情况报表”要求,包括每年4月底前在网上填报上一年度知识产权、科技人员、研发费用、经营收入等年度报告。而“新办法”除开提供虚假材料,骗税漏税,发生重大安全、环境事故外,新增“未按期报告更名或与认定条件有关重大变化情况,或累计两年未填报年度发展情况报表的”两种取消高新资格的法定情形。

  “这样监管将更加严格,每年报备相关情况方便监管,比目前的3年一复审更加严格了。”上述湖北高企认定办相关负责人说。

  (策划:吴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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