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
党员干部自费购豪车、买名表算不算违纪?
对此,中纪委日前已经亮明态度。今日(11月23日)出版的人民法院报再次聚焦这一话题。
该报刊发评论文章《党员干部“自费”奢靡不是私事》指出,党员干部凭借劳动和合理经营获得财富无可厚非,但是财富怎样处置、金钱派用何处,不只是事关资源浪费的社会问题,甚至可以成为判定党员是否具备党性观念和宗旨意识的试金石。
全文如下:有党员或领导干部用自己家的合法收入来购买豪车或者名表,如果有这样的行为会不会被群众举报?会不会受到处分?对此,中纪委副书记张军接受中纪委网站访谈时表示:也要管。“这些人的行为,明显超出当地正常生活消费水平,也破坏了群众心目中党员应当是社会主义新风尚和社会主义荣辱观带头践行者的良好形象”。
在肃贪反腐、整治四风已成举国共识和治党新常态的当下社会,“用自己的合法收入购买豪车、名表算不算违纪”的问题,或会成为某些党员挥之不去和亟待破题的心中疑问。中纪委副书记张军“不能不管”的坚定回答,既亮明了中央态度,更厘清了是非界限,可以为澄清此类模糊认知产生解疑释惑的醒脑与警示效应。
诚然,党对中共党员的“廉洁自律”规定的确要求其管住自己的手、管住拥有的权,凭借自己的诚实劳动和合法经营获得合理报酬、创造社会财富。不过,合理合法的经济收入,只是表明公民拥有财富的来路正当,这不过是对法治社会公民为人处世的最基本要求。但对于一个抱定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理念的共产党员来说,财富应该怎样处置、金钱又当派用何处,仍不失为一个不容回避和需要理性选择的重要话题。是将财富用于为百姓造福、为社会谋利,还是拿来吃喝玩乐、挥霍享受,不只是事关资源浪费的社会问题,甚至可以成为判定党员是否具备党性观念和宗旨意识的试金石。
从小道理讲,共产党员也是人,也有着与普通民众一样的情感世界与生活诉求,希冀改善家庭条件、提高生活水准、让小日子过得好一些的愿望并不为过,可以理解。但既然加入了党组织,就应当具备有别于普通群众的大远见、广胸怀、强素质和新境界。共产党员的使命就是让天下百姓都过上好日子,其对幸福生活的理解和追求就应当有底线、高标准。比如,恪守勤俭持家的传统美德、远离挥霍浪费的世俗陋习、践行共同富裕的人生追求道德,这或是共产党员必须弄懂和遵循的大道理。“小道理”服从“大道理”,既是党内规矩,也是党员义务,更是共产党人赢得民心的魅力所在。
共产党人的制胜法宝是密切联系群众,每个党员的自身形象都事关和影响着党组织在百姓心目中的团队形象认知。党员个体的作用不能止于管住自己,更应体现于带领人民和引领社会,其率先垂范的功能不可或缺。
试想,当周围百姓仍处于并不富裕的生活水准时,党员明显超出当地正常消费水平买豪车、戴名表,如何不引发群众的由衷反感?而其摆谱比阔、挥金如土的“土豪”习气,又该对当地的党组织形象和社会风尚产生怎样的负面影响?
其实,纵观我们的党章党规,反对生活奢靡和贪图享乐的立场一直是鲜明和坚定的。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更是明确规定,生活奢靡、贪图享乐、追求低级趣味,造成不良影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处分。别把花自己的钱当作无关紧要的小事私事,克制欲望、远离奢靡、戒除任性,考验的是党员的党性定力、纪律观念和素质内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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