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上海市民刘女士本来准备在苏州吴江买房,不过,她母亲突然生病住院急需大笔治疗费,不得不放弃买房计划。可当她向开发商提出退还1万元团购费时,对方不仅要求她提供母亲的病情证明,还要有她与母亲是母女关系的证明。“我妈是我妈,为啥这事还要向他们证明?”刘女士无奈之下,只能向吴江区消保委求助。近日,这件事得到了妥善解决,开发商不仅退还了刘女士的1万元购房团购费,还退还了1万元定金。
通讯员 龚建锋
现代快报记者 孙佳桦
突遇变故消费者放弃买房
刘女士8月6日在吴江某楼盘售楼处和开发商签订定购协议,支付定金1万元,打算购买1套商品房,总价68万余元。为享受“1万抵5万”的优惠,在售楼处销售员的推荐下,她参加了某电商的团购活动,并另外支付了1万元团购费。之后,她开始着手筹集买房资金。
但就在这时,刘女士年老多病的母亲病情有变化,需进行心脏手术,急需大笔治疗费。刘女士打算放弃购房,留出资金为母亲治病。
意识到自身违约在先,她准备放弃支付给开发商的1万元定金,但根据团购协议,购房不成可以退还1万元团购费,于是她向销售员提出退还团购费的请求。销售员表示,可以退款,但需履行团购公司的手续,提交相关证明,其中包括:她母亲病情证明,以及能证明她与母亲是母女关系的证明。
证明“我妈是我妈”遇难题
刘女士备齐了大部分材料,但“母女关系证明”让她犯难了。刘女士今年52岁,年轻时父母离异,自己随母亲居住。后她搬离母亲住所,独自居住,户口也从原住所迁出。由于刘女士与母亲已分居多年,户口也不在一起,她几经奔波,但当地的相关单位均无法向她提供母女关系证明。几经交涉,销售员表示,因刘女士无法出具母女关系的证明材料,团购费无法退还。
消保委:涉嫌刁难消费者
无奈之下,刘女士来到吴江区消保委请求帮助。消保委工作人员在设法联系团购公司未果后,考虑到刘女士参加团购活动是由售楼处销售员全程代办的,便联系了开发商。开发商销售主管李经理来到消保委,她表示会妥善处理好问题。
消保委工作人员指出,团购商要求消费者提供合理的申请材料无可非议,但必须证明“我妈是我妈”,没有明确的法律依据,涉嫌故意设置门槛来刁难消费者。消保委工作人员建议,由刘女士当场提供退还团购费的书面申请并写明原因,至于其他不合理的材料,刘女士无需出具。李经理表示同意。
李经理与刘女士当场签订调解协议,承诺将与团购商协调退款事宜。近日,刘女士来电告知吴江区消保委,称已分别收到开发商与团购商共计2万元的全额退款。(应消费者要求,文中人物均使用化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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