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股灾平息之后,市场对于注册制的呼声又起。
11月20日前后一则“《证券法》修订推迟,国务院可能采取法律授权方式出台意见解决,全力以赴明年三月注册制要有结果”的市场传闻便在坊间迅速扩散。
11月27日,对于上述传闻,证监会新闻发布会上新闻发言人张晓军表示:“目前,推进股票发行注册制改革的各项准备工作有序开展。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正在组织研究与注册制相关的配套规章和规则。”
毫无疑问,证监会的回应信息量极少,无法解市场之渴。
12月2日,前述传闻再有新版本,有媒体称,注册制推出或早于《证券法》修改之前。
那么,注册制推出先于《证券法》是否有实操的可能性?
《证券法》修改尚需时日
按照正常流程,注册制的推出需要修改《证券法》。
《证券法》的本次修订,从2014年年中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修订决定正式开始,修订草案一审已经在今年4月顺利进行。
此后,根据安排,起草组再要根据审议意见进行修改,然后进行二审。
但一系列因素,包括6月中旬股市暴跌,让《证券法》二审延期。
本次《证券法》修订案起草组组长吴晓灵也公开指出,2015年的股市波动使得有关方面要更多研究经验教训,所以整个的进程向后推迟。因此整个二审过程才会向后推迟。
原定于今年8月进入二审的《证券法》(修订草案)于9月24日被证实最快也要推迟到12月。
按照正常流程,《证券法》最终完成审核的时间点关乎注册制最终推出的时点。而二审的时间一再推迟,二审之后还有三审,这也让市场在焦急中等待着注册制的到来。
“以目前所透露的信息来看,12月份证券法的二审问题不大,如果证券法的二审能够顺利完成,那么两会期间新证券法的出台则问题不大,注册制保守估计会与新证券法一同推,最最乐观的情况来看,注册制能在明年中段推出就不错了。”北京地区一家大型券商的投行部人士指出。
那么,注册制的推出是否有快车道可行?
东方证券首席经济学家邵宇在接受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采访时表示:“注册制的推行并没有那么快,有两个方案:一是证券法的修改,它是其中一个环节,至少需要一个季度时间;二是如果给它一个快车道的话,可能速度会加快。”
授权有先例
注册制的快车道是什么?
一个可能性是,全国人大常委会将采取一些特殊的办法来解决,包括授权国务院调整股票发行有关行政审批的实施,或对《证券法》进行一次必要的小范围修改两种途径。
武汉科技大学金融证券研究所所长董登新指出:“注册制的推出确实可以在立法前以国务院的行政授权方式予以过渡,实质性的注册制提前操作理论上是可行的。”
“全国人大常委会与国务院授权都是可行的,《证券法》是一个系统工程,相对于注册制它的工程量要庞大得多,所以证券法的修订我们需要给它足够的时间,但注册制的推行又很紧迫,不能够一直被动等待,所以目前推行注册制与旧的证券法相悖的地方,完全可以通过国务院的行政授权或者人大常委会的法律授权,将注册制推出与证券法的修订分开处理,这也是最好的过渡方式。”董登新进一步表示。
记者也从一位接近交易所的内部人士处了解到,这样的快车道确实可行,市场可能等不及注册制的推出了。
董登新告诉记者:“具体操作来讲,可以由证监会或国务院授权,将IPO的审核权交移证交所,同时加大对证券中介问责与法律责任。另外一种方法是对《证券法》与注册制相关的条款进行小范围修改,这就比较简单,也是改革思路的新突破。”
“过去我们有很多改革都是这样做的,改革试点先行,由国务院进行授权,而法律完善则后续进行补充。”一位接近全国人大常委会的人士对记者表示,“如1984年《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授权国务院改革工商税制发布有关税收条例草案试行的决定》等三次单项授权便是国务院先行制定暂行规定或者条例,待条件成熟时,再由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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