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为王某伟后排被警方带至看守所。 胡贵龙 摄
图为报假警的王某伟。 胡贵龙 摄
中新网西宁12月3日电 (胡贵龙)记者3日17时许从西宁市公安局交通治安分局获悉,经调查,兰州市出租车司机王某伟在西宁被抢劫一案案情查明,王某伟因涉嫌谎报案情被处以行政拘留五日并罚款200元。
11月28日21时许,西宁市公安局交通治安分局刑警大队接110指令,兰州市出租车司机王某伟报警称,当日16时50分许,其驾驶甘A牌照出租车从兰州市雁滩基业豪庭加气站门口拉乘四名男乘客行驶至西宁市城东区三毛厂附近路段时,被车上4人持刀威胁抢走1300余元。
接警后,西宁警方高度重视,责成交通治安分局立即侦破此案,并安排部署并成立专案组展开调查。
“王某伟是在兰州拉乘的这四名男子,抢劫地点在西宁,该案的上车地点和抢劫地点跨度比较大,相距200多公里。”办案民警称,随后,交通治安分局刑警大队民警兵分两路展开调查。
西宁警方连续奋战三个昼夜后,四名犯罪嫌疑人身份信息被锁定,分别为:拓某祥,男,陕西人;张某园,男,西宁人;马某鑫,男,西宁人;马杰,男,西宁人。
12月1日23时许,办案民警在西宁城东区团结桥附近将嫌疑人拓某祥抓获。
据拓某祥交代,事发前,他和另外三人于当晚20时许抵达案发地点,因没钱支付车费,4人下车逃跑,并未持刀抢劫出租车司机。
因王某伟陈述与嫌疑人拓某祥供述不一致,案情疑点重重。
为此,办案民警再次兵分两路,赴兰州市展开调查,并找到报案人王某伟,再次反复核对案发当晚详细经过,而另一路民警则继续在西宁市走访调查,印证嫌疑人拓某祥供述。
经调查,各种信息显示,王某伟有报假警之嫌。12月2日,办案人员将王某伟传唤至交通治安分局。
经审查,王某伟承认当晚报了假警,该抢劫案件未发生,真实情况水落石出。
经查,拓某祥等四人于11月27日抵达兰州游玩,第二天因随身携带的钱财挥霍一空,无法买票乘车回到西宁,便商量搭乘兰州的出租车到西宁后逃跑。
“四人与王某伟商量以700元的价格从兰州到西宁。”办案民警称,案发当晚,4人抵达西宁后按照事先的计划,趁王某伟不备下车逃跑,“王某伟追赶未果后产生私愤,当即问110指挥中心谎报被乘客持刀抢劫。”
此外,拓某等人在兰州上车时,王某伟的同行为安全起见,曾用手机将四人照片偷偷拍下。王某伟报警后,其同行将照片发布到兰州市出租车司机微信群中,当晚,王某伟被抢劫一案在网络以及多个报刊媒体上广泛传播,引起社会广泛关注。
目前,王某伟已被带至西宁接受行政拘留5日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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