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广网北京12月4日消息(记者刘飞)据中国之声《新闻纵横》报道,一年间,没有短信提醒,没有电话提示,存款到期时,拿着存款单到银行取款,却被告知“存款单是假的”,钱也早被人取走……这是浙江十多位储户的亲身经历。据介绍,他们通过中间人在山东一家银行网点办理定期存款,但存款到期后,却发现账户上的钱没了。
储户们说,中间人是用“贴息存款”的方式诱使他们存款的。这个所谓的“贴息存款”,就是储户在银行利息外,还能从中间人那里获得额外利息。根据储户们统计,涉及存款金额有6200多万元。那么,在正经银行通过正规渠道存了钱,巨额本金为什么会不翼而飞?谁又该对“神秘失踪”的存款和“假存款单”负责呢?
浙江储户王女士(匿名)说,去年11月,她通过“中间人”介绍,到山东滨州市滨城区农村信用合作社渤海五路分社柜台存了上百万元,定期一年。一储户表示,因为有贴息存款,就是把钱正常存在这家银行,再额外给几个点的利息,就是中间人给的,叫做贴息存款。以前也存过好几次,都是正常的,这次存到这边怎么变成假存单了,也不知道是为什么。
目前,根据手上的存单,有11名储户在这家银行网点办理了相关存款业务,每人存款金额从百万到千万不等,总金额有6200多万元。一浙江储户称,大老远到山东存这个钱,也是看中给的额外利息比较高。他表示,这个(贴息存款)在杭州是很正常的东西,比如说2014年那个(当时银行利率)是3.3%,再拿个4点、5点这样,有高有低的。因为中间人不一样。这边(利息)低一点,那边高一点,才拿过去存的。
通过中间人介绍,在指定的网点存入大额定期存款,除了银行利息外,储户还能从中间人那里拿到额外的一笔“贴息”。这就是所谓的贴息存款。
记者联系上一位此类业务“中间人”,对方表示,这次的业务是从山东层层转到他们浙江这边的,而在他看来,这种“贴息存款”对储户来说,和自己在银行存定期没什么不一样。他介绍,是通过别的中介转过来的。因为当初去办的时候他们也没什么额外的要求,就是说必须存在他们那个网点,每个网点都有自己的任务的。那么,他们就到那个网点,一切手续都是按照正常操作来的,看不出任何异样。应该没有指定找哪个柜员办理。
那么,既然是所谓正常操作手续的定期存款,为何能有额外的高额利息呢?
中间人介绍,这一般是银行网点为了业绩“冲量”的吸储手段,不过,有时候他们的客户不是银行,而是和银行有业务往来,又有“以存换贷”需要的企业。他表示,因为银行业绩没完成,有些企业在他们银行贷款。相当于企业给他们做一点回报,帮他们买、拉一些存款,花钱让别人过来存。相当于额外的利息是企业给的,在银行就是一个定期存款的业务。
而对于这类所谓的“贴息存款”业务,中国银监会、财政部和中国人民银行在去年9月曾联合下文禁止。在《关于加强商业银行存款偏离度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中,列出的第一条违规手段,就是“违反规定、擅自提高存款利率或高套利率档次的高息揽储吸存”。
即便如此,在采访中,一些储户对“贴息存款”还是表示出了相对的信任,认为只需要把钱存在银行里,存单、密码都掌握在自己手上,没什么风险。
可是,这次,王女士等储户取款时却被告知自己的存单有问题,而存款早已被取出。一储户表示,在电脑上查半天,他(银行工作人员)说没有这个号,这个是问题存单。银行提供的存单“鲁”后面那个编号,真的有凹凸感,假的没有。那个水印花,有山东农村信用社的水印,假的没有。是盖章的。如果没有这件事情发生,分辨不出来的。她拿了这个东西去做了车贷,车贷的人也没说这个是假的。
有储户认为,业务是在银行柜台办理的,银行在此事中负有责任。而该银行网点相关负责人在接受媒体采访时则表示,“银行方面有没有责任,需要等待公安机关认定。”
为何在银行柜台办理业务却得到问题存单?而王女士等储户的存款又是如何被取出的?是否有银行内部员工参与其中?
警方表示,目前已对此事以涉嫌伪造金融票证立案调查。警方介绍,已经立案,伪造金融票证。开始是银行去(报案),后来陆续有储户也去了。还是侦查阶段。
对于此类事件,中央财经大学中国银行业研究中心主任郭田勇认为,即便是银行个别员工的问题,银行也负有管理责任。他认为,理论上来讲,应该说是一种违规的行为。可能个别员工业务上出现飞单,主要责任肯定要追究相关个人责任。但是银行,毕竟客户通过你银行的办公场所进行存款,然后存款丢失,我想是有管理上的责任的。
就像报道中介绍的,早在去年9月《关于加强商业银行存款偏离度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就明确规定,“贴息存款”属于违规行为,可这种方式为什么却屡禁不止?归根结底,储户们看中的还是高额的利息。还是那句话,“天上掉馅饼,不是圈套就是陷阱”,在彻底追查清楚银行方面责任前,也提醒广大投资者擦亮双眼,清醒认识到“贴息贷款”存在的市场风险,避免“6200多万巨额存款神秘失踪”的类似事件再度上演。
我来说两句排行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