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4日,澎湃新闻从中央司改办获悉,北京、河北等14个省(区、市)作为第三批司法体制改革试点地区已向中央提交试点方案,即将开展司法体制改革试点工作。
为统一思想,凝聚共识,明确改革方向和政策导向,12月1日至2日,中央司改办会同最高法、最高检在京召开第三批司法体制改革试点培训会。中央司改办副主任姜伟、最高法副院长李少平、最高检政治部主任王少峰在会上作辅导报告。
据介绍,完善司法人员分类管理制度、完善司法责任制、健全司法人员职业保障制度、推动省以下地方法院检察院人财物统一管理四项改革,是这一轮司法体制改革的重点,在深化司法体制改革中居于基础性地位,具有牵一发而动全身的重要意义。
按照中央关于重大改革要先行试点的要求,中央政法委商有关部门和地方,于2014年6月在上海、广东等7个省(市)启动第一批试点。一年多来,中央有关部门根据试点实践需要,及时出台关于司法责任制、法官检察官职务序列及配套工资制度、省以下地方法院检察院编制管理等方面改革意见,明确改革方向和政策导向。今年6月,又在江苏、安徽等11省(区、市)启动第二批试点。
经过一年多的探索实践,改革成效逐步显现,改革共识基本形成。已试点地区纷纷要求扩大试点范围,上海、吉林、湖北、海南已在全省(市)推开试点。
姜伟强调,各试点地方要统一思想认识,认真组织学习会议精神,把中央的政策向广大干警讲清楚、讲到位,进一步在思想上与中央精神统一起来。要细化实施方案,做好调查研究,充分调动各方面参与,把中央精神和本地实际结合好,坚持问题导向,积极探索创新。要加强统筹协调,各部门各司其职,统筹研究、整体推进司法改革,注意推进改革措施的协同性同步部署、同步落实宣传舆论引导,营造良好改革氛围。
第三批试点的14个省(区、市)及所属试点市县党委政法委、法院、检察院负责同志共340余人参加了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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