澎湃新闻(www.thepaper.cn)从权威信源获悉,近日,山东省莱西市人民法院审结了一起法律工作者伪造法院裁判文书案。
法院审理查明,2014年5、6月份,莱西市律师胡某受当事人委托代理一起交通事故案件,共收取费用8900元。胡并未到法院立案,而是挪用代理费处理家庭事务。2014年底,当事人向胡某催问案件办理情况,胡某为应付当事人,自己伪造了法院的判决书,并找人在该判决书上加盖了假的法院公章。后来,当事人拿着该判决到法院申请执行时,该判决被发现系伪造。2015年6月9日,胡某到莱西市公安局投案。
《城市信报》报道称,在审理过程中,胡某对事实和罪名均无异议,自愿认罪,但辩解称,自己行为未给国家造成损失,未给伪造判决书中所列人员造成损失,办案费用已经退给当事人,自己未获利,因此请求从轻处罚。此外,自己系自首 ,应减轻处罚。
莱西市人民法院认定胡某的行为构成伪造国家机关公文罪,鉴于其有自首情节,判处他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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