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有媒体报道,辞职为儿子操办婚宴的陕西省城固县杜家漕村村主任马卫东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此事本该告一段落,然而议论仍在持续发酵,论题有的已经超出了“婚宴”本身,且有不少“杂音”。如“村官还管那么严,太过了”“办个酒席就来抓,有点扩大化了”。
耐人寻味的是,最近,也还是办婚宴,中央音乐学院原院长王次炤为其女违规操办婚宴,被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免去院长职务。此消息一出,引发大家一片叫好。同是违规违纪,同样是从严处理,为什么职务低者受处罚,就“杂音”一片,说好的“党纪面前人人平等,党内没有特殊党员”呢?
由此,笔者以为村主任辞职办婚宴“小事不小”,随之引发的议论“话中有话”,必须明辨是非,统一思想。对一些情感观点要加以疏导,而对那些借题发挥、无边放言、转移视线、诱发社会情绪的不当言论,应理直气壮地加以反对。
回过头看,其实每一种观点的产生都有特定的背景和“看不见的推手”。反“四风”,也有人认为“矫枉过正”。而当党中央反腐提速,一个接一个“老虎”被抓,反腐进入胶着状态时,社会上则出现了反腐“过头论”“自黑论”“无用论”三股混淆视听的论调。党中央明察秋毫,及时发声,旗帜鲜明地抵制和反对,统一了思想认识,坚定不移地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深入进行下去。
不能不看到,现实中总有少数党员干部逆向而行,当廉洁自律的高标准树到自己面前时,有的就“打了折扣”;当纪律的戒尺量到自己头上时,有的就“不愿量了”。公与私、德与情、纪与俗的天平即刻发生倾斜。于是有的人力挺“辞职必需的”,有些人公开对“党纪”说三道四,说什么普通党员和一般干部可以不用那么严苛。其目的和言下之意,不言而喻。但如果真像这些观点所说的那样,如果党纪到基层必须打折扣,今后“谁来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力,又怎样发挥基层党员的模范带头作用?”
在从严治党的大背景下,查处违纪村主任,针对的是其不能“坚持尚俭戒奢”“奢靡造成不良影响”的行为,是“把纪律挺在前面”“用纪律管住大多数”“管到末梢终端”的具体实例。随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不断深入,“四种形态”将成为常态,如果,一有违纪苗头就被“绳之以纪”,促使其迷途知返,就会有更多的党员干部不会被“绳之以法”。说到底,这也是对所有党员干部的提醒和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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