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报讯(记者 薛晟)备受社会各界关注的江苏首例“隔代探望权”纠纷案有了最新进展。昨天,现代快报记者从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了解到,案件已经在该院作出终审判决,驳回儿媳王巧(化名)的上诉,维持原判,支持其公公婆婆陈锋夫妇(化名),每月探望孙子一次。
陈锋夫妇的独生子小陈与王巧于2012年6月登记结婚,不幸的是,2013年3月小陈身亡,当时王巧已有身孕。2013年10月底,王巧产下儿子聪聪(化名)。2014年8月底,双方为探望孩子的事产生口角及肢体冲突,王巧拒绝再让老人探望孩子。
2014年11月,陈锋夫妇向法院提起诉讼,今年7月,法院一审公开宣判,判决支持陈锋夫妇的“探孙权”,判决老人在孙子10周岁之前可以每月探望一次,每次探望时间以6小时为限。后来,王巧一方上诉。二审中,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驳回王巧的上诉,维持原判,支持其公公婆婆陈锋夫妇,每月探望孙子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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