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说,巡视这把反腐“利剑”正越磨越锋利!
那么,省委巡视机构如何设立?巡视组组长如何产生?巡视组的巡视对象和范围又是什么?今天,屏山君拿到了新鲜出炉的《中共福建省委贯彻〈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的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独家为您揭开巡视组的神秘面纱。
省委成立巡视工作领导小组,接受中央巡视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向省委负责并报告工作。
省委设立若干巡视组,承担全省巡视任务。巡视组向巡视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并报告工作。
巡视组组长、副组长采取专兼职结合方式配备,根据每次巡视任务确定并授权。省委建立巡视组组长库、副组长库,巡视工作领导小组根据需要从中抽调组长、副组长参加巡视工作。
巡视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工作需要,可抽调包括省管后备干部在内的有关人员参加巡视工作,有关单位和部门要积极支持配合,确保巡视工作顺利开展。
巡视工作人员应当按照规定进行轮岗交流。原则上在巡视机构工作满5年以上的,根据工作需要,由编制所在单位有计划地进行交流。对不适合从事巡视工作的人员,巡视办应当提出建议,报省委和巡视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后,由相应干部主管部门予以调整。
巡视工作人员实行任职回避、地域回避、公务回避。
《办法》特别强调,巡视组依靠被巡视党组织开展工作,不干预被巡视地区(单位)的正常工作,不履行执纪审查的职责。也就是说,巡视组只负责发现线索和问题,并不负责查办案件。
巡视组应当严格执行请示报告制度,对巡视工作中的重要情况和重大问题及时向巡视工作领导小组请示报告。
特殊情况下,巡视组可以直接向省委书记报告。
巡视组负责盯哪些人?《办法》提到,巡视组的巡视对象和范围是:
设区市、县(市、区)党委和人大常委会、政府、政协党组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市中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县(市、区)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党组主要负责人,平潭综合实验区党工委(管委会)领导班子及其成员;
省委工作部门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省政府部门、人民团体党组(党委)领导班子及其成员;
省管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党委(党组)领导班子及其成员;
省委要求巡视的其他单位的党组织领导班子及其成员。
其中,巡视的重点是被巡视地区(单位)的党政领导班子成员特别是主要负责人和其他省管干部。
对上述对象,在一届省委任期内至少巡视1次。对设区市、平潭综合实验区(含平潭县)的巡视,原则上每次巡视时间2个月;对省委工作部门、省政府部门、人民团体、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县(市、区)的巡视,原则上每次巡视时间1个月。
巡视组将盯哪些问题?《办法》明确,巡视组对巡视对象执行《中国共产党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遵守党的纪律,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等情况进行监督,着力发现以下问题:
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存在违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言行,有令不行、有禁不止,阳奉阴违,拉帮结派等问题;
违反廉洁纪律,以权谋私、贪污贿赂、腐化堕落等问题;
违反组织纪律,违规用人、拉票贿选、买官卖官,以及独断专行、软弱涣散、严重不团结等问题;
违反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搞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等问题;
省委要求了解的其他问题。
另外,省委可以根据工作需要,针对所管理的地方、部门、企事业单位的重点人、重点事、重点问题或者巡视整改情况,开展机动灵活的专项巡视。
记者了解到,目前我省正在开展第四轮第二批巡视,10个巡视组正分别在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省招标采购集团有限公司、福清市、厦门市同安区、莆田市秀屿区、清流县、泉州市鲤城区、福州市仓山区、连城县、莆田市涵江区等地展开巡视。巡视成果如何?让我们拭目以待!
(via 福建日报记者 何海铭丨新媒体中心 方婷 编辑 吴世荣 制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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