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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法院报:镇政府登报指责政府衬司改提速之迫切

来源:澎湃
原标题:人民法院报:“镇政府登报指责政府”反衬出司改提速之迫切

  依法治国的理念提出已近20年,直面法院作出的判决,一地之镇政府竟然采取“登报指责”来表示反对。简单依据新闻事实,或许仍不足以说明判决到底有无问题。但从法治常识而言,即便诉讼中的当事方不满,亦理当通过上诉至上级法院的方式,来表达自身诉求。

  因一宗土地拍卖,广东东莞寮步镇政府与东莞市第一人民法院“杠”上了。12月14日和15日,该镇镇政府连续两天在当地党报《东莞日报》上刊登声明,称东莞市第一人民法院拟拍卖寮步镇塘边管理区的一宗土地使用权及地上B栋建筑物“罔顾事实,罔顾该镇异议,一意孤行强行拍卖土地”,并声明由此产生不能过户或不能转让等风险,全部由受让人承担。12月16日上午,东莞市第一人民法院工作人员表示,已注意到寮步镇政府的声明,正在处理此事。

  大概没有比这更让人莫名惊诧的了:依法治国的理念提出已近20年,直面法院作出的判决,一地之镇政府竟然采取“登报指责”来表示反对。简单依据新闻事实,或许仍不足以说明判决到底有无问题。但从法治常识而言,法院一旦依法作出判决,就意味着判决具有某种强制执行性,此时即便诉讼中的当事方不满,亦理当通过上诉至上级法院的方式,来表达自身诉求。该镇政府的行为,无疑是与法治精神格格不入的一种手段。

  或许,从来都没有一意孤行的法院,有的只是少数基层政府在法治素养方面的极度贫血。从报道内容视之,引发镇政府和法院纠纷的事由并不复杂,不过是法院拟拍卖的一块地皮,涉及该镇政府下辖企业,镇政府对法院认定的地块性质提出质疑。由质疑、反对进而衍生出“登报指责”的非常手段,该镇政府的所作所为,显然是一次最坏的“依法行政”范例,它迫人省思:到底是怎样的发生逻辑与隐秘心理,才能让镇政府失去耐心“维权”的自觉?

  真相并不是单一的。镇政府敢于“叫板”法院的缘由,可能既在于少数基层政府现代行政能力的缺失——它们依旧习惯表现出浓厚的山大王意识,一旦遭遇纠纷,就动辄求助于“登报指责”“拒不服从”等蛮横手段;更在于少数基层政府对司法机关属性的模糊认知。它们仍然认定,司法机关并非行使司法权的专门机构,而只是地方的“下辖部门”,是可以打招呼的同类行政部门。当认知如此固化,一旦遭遇法院“罔顾该镇异议”,镇政府自然难免恼羞成怒。

  应当承认,如此滞后的行政认知,并不仅存于新闻里的镇政府理念,更有现实的背景所在。长期以来,包括法院和检察院在内的司法机构,都与地方政府有着密切联系,不仅财政开支多由地方所供给,甚至具体院领导的人选,当地管理者的意见亦占相当分量。尽管司法改革已在进行,但于部分基层官员的认知中,司法体系仍呈现或多或少的“地方化”。既然是“地方化”的,那么就理当可用法律之外的方式进行对话,这正是镇政府敢于“登报指责”法院的主要发生逻辑。

  法治之要义,在于一切都自觉依此而行。回顾发生在东莞的“镇政府登报指责法院”事件,在展示一地之镇政府的法治素养贫瘠之外,最需溯源的,理当是“登报指责”的动力从何而来。早在2013年,最高人民法院司改办就明确提出,将法官任免、人员编制、人事管理提高到省一级统管,经费保障纳入省级和国家财政预算。“镇政府登报指责法院”事件,无疑再次反衬出提速司法改革之迫切。惟有司法体系不再“地方化”,法院与其判决,才能衍生出相当的权威性,镇政府才不复有“登报指责”的冲动。

news.sohu.com false 澎湃 https://www.thepaper.cn/newsDetail_forward_1410370 report 1552 依法治国的理念提出已近20年,直面法院作出的判决,一地之镇政府竟然采取“登报指责”来表示反对。简单依据新闻事实,或许仍不足以说明判决到底有无问题。但从法治常识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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