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八大以来落马省部级官员18人获刑 | ||||
姓名 | 原职务 | 罪名 | 涉案金额 | 刑期 |
姚木根 | 江西省原副省长 | 受贿 | 2302万余元 | 13年 |
郭有明 | 湖北省原副省长 | 受贿 | 2379万余元 | 15年 |
沈培平 | 云南省原副省长 | 受贿 | 1615万元 | 12年 |
祝作利 | 陕西省政协原副主席 | 受贿 | 854万余元 | 11年 |
阳宝华 | 湖南省政协原副主席 | 受贿 | 1356万余元 | 11年 |
李崇禧 | 四川省政协原主席 | 受贿 | 1109万余元 | 12年 |
郭永祥 | 四川省文联原主席 | 受贿、巨额财产来源不明 | 4346万余元 | 20年 |
王永春 | 中石油原副总经理 | 受贿、巨额财产来源不明、国有公司人员滥用职权 | 4856万余元 | 20年 |
李春城 | 四川省委原副书记 | 受贿、滥用职权 | 3979万余元 | 13年 |
蒋洁敏 | 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原主任 | 受贿、巨额财产来源不明、国有公司人员滥用职权 | 1403万余元 | 16年 |
陈安众 | 江西省人大常委会原副主任 | 受贿 | 810万余元 | 12年 |
廖少华 | 贵州省委原常委、遵义市委原书记 | 受贿、滥用职权 | 1324万余元 | 16年 |
季建业 | 江苏省南京市原市长 | 受贿 | 1132万余元 | 15年 |
陈柏槐 | 湖北省政协原副主席 | 受贿、滥用职权 | 283万余元 | 17年 |
倪发科 | 安徽省原副省长 | 受贿、巨额财产来源不明 | 1300万余元 | 17年 |
刘铁男 |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原副主任、国家能源局原局长 | 受贿 | 3558万余元 | 无期 |
李达球 | 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协原副主席 | 受贿 | 1095万余元 | 15年 |
童名谦 | 湖南省政协原副主席 | 玩忽职守 | 5年 | |
王素毅 | 内蒙古自治区党委原常委、统战部原部长 | 受贿 | 1073万余元 | 无期 |
按获刑时间倒序排列;更新至2015年12月18日 |
江西省原副省长姚木根受贿案今日一审宣判。姚木根犯受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3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人民币三百万元。至此,据公开报道统计,十八大以来落马的省部级官员中,已有19人获刑。
除童名谦系因玩忽职守被判处5年有期徒刑外,其余18人均获刑超过11年。其中王素毅和刘铁男被判处无期徒刑,姚木根、郭有明、祝作利等16人被判处11年至20年不等的有期徒刑。
涉受贿获刑的"大老虎"中有15人的涉案金额超过千万元,其中王永春、郭永祥涉案金额最多,分别为4856万余元和4346万余元。除童名谦外,仅3人涉案金额在1000万元以下,分别是祝作利涉案854万余元、陈安众涉案810万余元、陈柏槐涉案283万余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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