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12月22日电 审计署今日发布《关于2014年度中央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2015年12月22日公告)》。公告提到彩票发行费和彩票公益金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公告说,截至2015年10月底,有关部门、单位和地方整改问题金额794.73亿元(占99.4%),制定完善政策制度200个,处理274人。
公告通报专项资金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其中包括土地出让收支和耕地保护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跟踪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彩票发行费和彩票公益金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保护及相关资金征管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
——土地出让收支和耕地保护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国务院专门部署此次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工作,国土资源部组织开展了土地管理领域专项整治行动,财政部、审计署等部门加强了督促。各省级政府制定了整改工作方案、建立了整改台账和部门联席会议,逐项落实、核销审计查出问题。截至2015年10月底,有关部门和地方通过补征收入、追回资金等促进增收节支5683.9亿元,制定完善制度3877个,处理4133人。
1.土地出让收支方面。有关地方补征土地出让收入2262.46亿元(占61.7%);对通过空转等方式虚增土地出让收入问题,通过调整预算和会计账目等整改1009.2亿元(占68.8%);对违规用于弥补行政经费、对外出借、修建楼堂馆所等的资金,通过归还原资金渠道等方式整改5452.26亿元(占69.8%)。征地拆迁补偿方面,补发少支付的补偿资金15.65亿元(占89.9%),收回被套取或骗取的补偿资金10.12亿元(占95.7%)。土地出让收支核算方面,已将滞留在财政专户、坐支的7218.35亿元(占86.4%)纳入预算管理。对为支持经济发展减免或返还土地出让收入问题,各地按要求进行了整改规范。
2.建设用地方面。有关地方采取补办手续等措施,纠正违规批地征地30.97万公顷(占79.9%);采取收回土地、完善“招拍挂”程序、补交土地价款等措施,纠正违规供地11.03万公顷(占76.4%);采取立案查处非法占用耕地、没收地上建筑物、收回土地使用权证等措施,纠正违法用地面积11.53万公顷(占52.7%)。
3.土地利用和耕地保护方面。一是对城市新区突破土地或城市规划、土地长期未用问题,采取了衔接和修订规划、调整新区范围、加快土地供应等措施。二是对地方开发区设立和建设中的问题,正在采取清理整治、合并裁撤、优化布局等措施。三是对基本农田保护和管理中的问题,正在采取完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开展永久基本农田划定等措施,已落实98.71万公顷(占66.2%)基本农田的保护责任。四是对土地整治项目中的问题,加大了检查力度,做实补充耕地5.53万公顷,挤占挪用整治资金有67.35亿元(占61.5%)已归还原资金渠道。
——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跟踪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截至2015年10月底,有关地方整改问题金额98.89亿元(占99.8%),制定完善政策文件673个,处理149人。
1.对专项资金使用中的问题,通过归还原资金渠道、上缴财政、收回对外出借资金、调整补助项目或会计账目等整改98.68亿元(占100%)。
2.对不符合条件的家庭享受住房和补贴问题,通过取消保障资格或调整待遇等整改4.26万户(占96.8%),涉及住房1.26万套、追回住房补贴2075万元;其余0.14万户正在调查核实中。
3.对住房被违规用于经营或出售问题,已完成整改5334套(占90.5%),其中3127套清理收回,1734套停止违规销售、租借或加收了租金;其余561套正在清理中。
——彩票发行费和彩票公益金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民政部、体育总局和财政部对各地整改工作作出专门部署,督促及时纠正违法违规问题,建立健全制度机制。截至2015年10月底,有关部门、单位和地方整改问题金额794.73亿元(占99.4%),制定完善政策制度200个,处理274人。
1.对虚报套取、挤占挪用专项资金等问题,通过归还原资金渠道、上缴国库或财政专户、停发或降低标准发放津补贴、补办手续、调整账目等方式整改164.33亿元(占97.1%);其余4.99亿元正在落实整改中。
2.对未经批准利用互联网销售彩票问题,财政部等8个部门联合发文严格禁止,各地开展自查自纠,全面停止了违规互联网销售彩票行为,财政部等正在研究完善有关管理办法。
——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保护及相关资金征管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国土资源部组织了矿产资源管理领域专项整治行动。截至2015年10月底,有关地方整改问题金额157.18亿元(占51.3%),修订地方性法规和规章21件、规范性文件146件,处理27人。
1.对712宗矿业权(占88.3%)出让中存在的问题,采取补办手续、注销矿业权、规范审批流程等方式进行了整改,其余94宗矿业权涉及的问题正在核实整改中。
2.对欠征矿产相关资金问题,采取“一对一”上门催缴、启动专项工作等方式,追缴入库103.25亿元,注销了无力补缴价款企业的矿业权(涉及价款5.89亿元);其余90.95亿元正在整改中。
3.对未按规定使用矿产相关资金问题,已归还原资金渠道41.44亿元,收回出借资金6.6亿元;其余58.35亿元正在整改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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