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李星言
晨报讯 昨天早晨6时,上海市实时空气质量指数为294,重度污染。6时许,市教委通过短信平台通知全市中小学校和托幼机构一律停止学生(幼儿)室外体育课及户外活动,因地制宜,开展多种形式的室内体育锻炼活动;迟到、缺勤学生不做迟到或旷课处理,学校根据学生(幼儿)出勤情况灵活安排教育教学活动; 加强校园晨检、日间健康巡检,以及对特异体质和特殊疾病学生(幼儿)的健康管理和随访工作。
针对一些家长关心的“什么情况下可以停课”的问题,市教委表示,根据相关规定,在两种情形下可以采取停课措施,一是当日22:00前本市发布气象灾害红色预警且在22:00维持的; 二是当日22:00至次日6:00(含6:00)发布过气象灾害红色预警的。发生上述两种情形中的任何一种情形,各中小学校(含幼托园所、中等职业学校等)就采取全天停课的措施。
当本市发布气象灾害或空气重污染红色预警时,各中小学校、托幼园所、中等职业学校应根据规定对本校教育教学工作进行合理安排,红色预警发布后各学校灵活安排教学活动的,学校教职员工应按时到校、上岗。各学校可以根据学生到校的实际情况,灵活安排学生开展多种形式的室内教学活动,一般不安排上新课。
据悉,今年7月,上海市气象局和上海市教委正式签署校园气象防灾避险战略合作协议,其中,针对台风、暴雨、暴雪、道路结冰和重污染天气等可能涉及停课的灾害性天气,双方将“早会商、早通气、早联动”。
【极端天气停课·释疑】
●为什么要将22:00和6:00作为时间节点?
以22:00作为停课时间节点,主要是综合考虑气象预报能力和应对工作需要设定的。台风等灾害性天气,一般在前一天晚上就能做出预报,为方便学生、家长提前安排,所以在22:00前发布并在22:00维持预警的,第二天安排停课。当然,也存在晚上有红色预警,第二天却是天气晴好的情况。考虑极端天气后城市运行恢复有个过程,22:00后气象灾害红色预警虽然解除了,但第二天可能存在后续影响,所以仍然安排停课。
在以22:00为时间节点的基础上,再设了以6:00为时间节点,主要考虑暴雨等灾害性天气,由于目前的科技和认知水平,无法提前较长时间(当日22点前)作出预警。不排除在当日22:00以前没预报出来,22:00以后出现极端天气发出红色预警的情况。同时,考虑到学校一般上午8:00以后会安排教育教学活动,有些家离学校较远的学生会提前出门上学,为给学生与家长有充裕的时间作安排,所以又以6:00为时间节点。市政府相关意见明确,当日22:00至次日6:00(含6:00)发布过气象灾害红色预警,不论在此期间是否解除,次日均安排停课。
另外,相关意见明确6:00以后至上课前发布气象灾害红色预警的,不采取停课措施,但学校要灵活安排教学活动,对延误到校(未到校)的学生不作迟到(缺课)处理。还没有出门的学生可暂缓出门; 已在途中的学生不用急于赶路上学,学生和家长要做好自我防护;到校的学生由学校灵活安排教学活动,一般不安排上新课等。上课期间发布气象灾害红色预警的,学校可继续上课,并做好安全防护工作。
●学校停课为什么只采用全天停课,而不是根据气象条件分推迟上课、半天停课、全天停课等多种情形?
结合历次台风等灾害性停课的经验,从学校管理和学生执行以及家长接送等方面考虑,设置多种情形,不利于学生和家长掌握,实际操作时也存在执行困难。
同时,从保护学生安全考虑,为了应对极端天气,需要尽可能留足时间空间加强防护。所以,目前只采取“全天停课”和“全天不停课”两种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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